浅论摩擦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2-17

  假设1:现金股利支付率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成反比。
  对于高成长性的公司,公司拥有较多的投资机会,对资金的需求量大,公司保留更多的资金有利于把握投资机会,为企业创造更高的价值,因此往往采取低股利或不分配股利:而低成长性的公司,相对的收益率较低,而且现金流较稳定,所需资金的需求量也不大,因此往往采取高股利政策。由此我们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2:当公司属于高成长性公司时。控股股东的机会主义行为受到一定的约束,即现金股利支付率与公司成长性成反比。
  四、研究设计
  (一)样本数据来源
  文中选择深市上市公司2006-2008年3年的财务数据进行研究。为了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对样本进行了如下筛选:
  1 为避免异常值影响,从原始样本中剔除每年被ST和PT的公司。
  2 剔除同时发行B股、H股和N股的公司。
  3 为保证公司经营行为的可持续性,剔除进行过资产重组的公司。
  相关财务数据和治理结构数据来自于北京色诺芬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CCER)中国证券市场数据库。在实证分析过程中,使用Excel和Eview软件进行数据分析。
  (二)方程设定和变量定义
  本研究主要采用计量模型,运用OLS法估计控股股东持股对股利政策(现金股利发放率)的解释力。为了反映企业成长性对股利政策的重大影响,作者在模型中引入了企业成长性的变量,以显示成长性的影响。

  模型中各个变量的意义:
  被解释变量:DIV一现金股利支付率,每股现金股利与每股收益之比,当每股收益为负时,该指标无效舍去。
  解释变量:Largest-控股股东持股比例;Growth-企业成长性机会,用每股市价与每股净资产之比来衡量,当净资产为负时,该指标无意义,舍去。S比,在研究中剔除亏损数据;Lever-资产负债率,总负债与总资产之比:Size一企业规模,总资产账面价值的对数。
  五、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表1显示:从2006-2008年这3年间,现金股利的股利支付率平均为21.23%,现金股利支付率的最大值为166.67,而最小值仅为0.02,其间相差着几千倍,说明我国现金股利支付还是存在着异常现象的。这些异常现象的发生究竟与哪些因素有关,将通过回归模型进行分析。
  (二)回归分析
  以Divpavout作为公司现金股利支付率的度量指标,方程的F值为4.18,显示方程在总体上通过了显着性检验。控股股东持股比例Largest(%)的回归系数为正值,说明在控制了其他因素影响的条件下,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越高,现金股利的支付率越高,控股股东对现金股利有明显的偏好。公司成长性Growth的回归系数为负,说明公司成长性越高,越能制约控股股东对现金股利的偏好,减少现金股利的发放。回归结果还显示,上市公司的规模对现金股利支付水平有显着影响,规模越大的公司股利支付率越高。资产负债率越高的公司股利支付水平越低,这说明债务契约在公司股利政策的制定中有较大的约束作用。
  六、结论
  (一)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越大。现金股利支付率就越大。中国的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着控股股东的“超强控制”和“一股独大”的问题,非理性的现金股利支付不仅不能降低公司的代理成本,还可能正是代理成本存在的证据。在现金股利支付水平越高的公司有可能存在着更高的代理成本。
  (二)公司成长性对现金股利支付率具有较显着的负向影响,即使大股东存在掏空的动机,但当公司处于高成长期,有较多的投资机会,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时,公司会选择保留更多的资金以便于企业把握投资机会,而减少现金股利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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