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要素价格改革人手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谈琰 时间:2013-02-23

源税费制度不合理,税种不完善,税费标准低,不仅难以反映资源稀缺状况,也难以补偿资源开采对环境的破坏,不利于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绿色消费模式;我国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下,各级政府对稀缺资源都有较大的控制力,一些地方政府往往根据地方政绩工程的需要,以低于市场供求的价格出让资源等等。

我国大多数自然资源的人均拥有量低于甚至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然而其价格却低于国际一般水平,远没有反映出我国自然资源的稀缺性,比如我国民用天然气价格比美国低约20%。我国矿产资源总体上人均储量低,相对贫乏,但长期以来却普遍存在矿产资源税费过低甚至被无偿开采的现象。我国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异常珍贵,但长期以来土地价格被低估、土地资源被粗放使用的情况却十分普遍。再比如,我国水资源不仅总量不足,而且时空分布相当不均衡,但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健全的水资源管理和价格形成体制,致使水资源低价甚至零价格的现象普遍存在。

我国由于城乡二元经济分割,造成城乡劳动力价格的二元性。城乡间劳动力价格有着巨大差异,农民工工资增长缓慢,落后于城镇工人工资;农民工工资的总体水平低于城镇常住人口的工资水平;与城市工人相比,存在着同工不同酬的现象。

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劳动力价格长期呈现低廉的态势。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由于资本、技术、资源不具备优势,为使我国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有竞争力,受产业结构影响,专注于劳动密集型产品(或技术密集型产品的劳动密集型工序),劳动力价格常常人为地压低。

理顺要素价格是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抓手。只有理顺资源、能源的价格,才能用市场的手段降低我国单位GDP能源消耗、资源消耗,节能降耗,缓解我国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之间日益突出的矛盾,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式的转变。

三、如何理顺要素价格的政策建议

(一)正确处理好市场、企业和政府的主体功能作用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体是企业,而理顺要素价格则需要政府的引导。要坚持以市场为配置要素资源的主体,充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加快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建立更有效的市场机制,竞争性的经营方式必然与完全市场价格兼容,使价格能充分通过市场博弈来决定。

政府要发挥“监管”的作用,狠抓节能减排,完善新建项目的节能环保评价制度,抑制“三高一低”的产业盲目扩张,引导企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政府要加大在公共服务、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建立和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理顺生产要素的定价体系。打破垄断,逐步开放一些资源领域的准入许可,在严格审查资质的前提下,鼓励不同的资本所有者参与公平竞争。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大力整治高污染行业和高污染企业。

(二)正确处理好价格改革和抑制通胀的关系

我国在资源及生产要素利用问题上一直表现得很矛盾,一方面能源紧缺,不断呼吁节约资源,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不断地拿出优惠政策(也是提供的资源)补贴外资,我们的能源又在被大量的消耗。从政策层面上看,政府在抑制通胀和资源价格改革之间处于两难境地,放松价格管制担心引起通胀,继续压制价格又担心牺牲了生产要素配置的效率。这种两难,反映了改革中长期和短期的问题,政策的矛盾会大大削弱政策的科学性。

正确的做法是把归于市场的还给市场,必须让价格能反映资源的真实价值和稀缺程度,不能靠价格管制来限制价格上涨的压力,不能人为扭曲价格信号。长痛不如短痛,如果要解决长期问题而进行价格改革、理顺生产要素价格,就不能担心引发通货膨胀而使价格改革半途而废。

(三)正确处理好价格改革与财税制度改革的关系

价格是市场调节手段,税收是政府调控方法,彼此配合才能实现有效管理。生产要素价格改革与财税体制改革密不可分,应综合配套进行。政府应回归其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要素价格机制正常发挥作用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要抓住后国际金融危机的历史机遇,及时推进要素价格改革

我国经济刚刚走出国际金融危机阴影,资源供需矛盾比较缓和,国内CPI连续几个月低位运行,国际资源、能源价格大幅度回落,公众在媒体的引导下,对资源价格改革有了一定的心理预期,为生产要素价格改革提供了较为宽松的条件。自今年起,我国着力改善民生,通过改善收入分配增加居民财富,加大对低收入群众的帮扶救助力度,这将有助于提高公众对价格改革的承受能力。我国应该抓住这个历史机遇推进价格改革。

(五)要统筹考虑价格改革的社会影响,循序渐进推进要素价格改革

要素价格改革必然会引起较大范围内的价格变动,涉及不同企业、不同人群、不同地区的利益调整。是否保障和改善民生是要素价格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要让改革成本低、震动小、效果好,一方面要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形势、市场供求情况、社会心理预期、企业及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循序渐进地推进。另一方面,要通过各种制度设计,尽可能地避免、消化和疏导涨价带来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对低收入阶层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影响。比如,对生活与生产价格实行分步分类调整,实行梯度价格,对低收入群体给予一定补偿和救助等。要向老百姓真实透明地公开成本,明确清晰地说明涨价的理由和依据,从而让老百姓认识到涨价及幅度是应该和合理的,不是为垄断企业的高工资、高福利和高消耗埋单。只有这样,“理顺”才不会被当成涨价的托辞,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参 考 文 献]

[1]周宇,易靖.今年将提出调整收入分配对策[N].京华时报,2010-03-04
[2]林存有.自然资源价格扭曲的根源[N].开放导报,2008-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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