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预防
三、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对策
(一)加强征拆工作人员的主观世界改造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能为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有利条件。一方面要加强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等重要理论的学习,从思想上提升征拆工作人员的认识,增强党性修养和宗旨意识,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理念,端正人民公仆的定位,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的“灵魂”工程;另一方面要加强专业培训和法律知识普及,可以采取知识讲座等形式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专业性,优化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同时可以联合检察院、纪委等部门,通过举办巡回检察、图片展览、案例教育、旁听庭审等形式,对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理念进行普及,警钟长鸣,提高依法征拆的自觉性,预防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
(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是依法征拆的重要前提,法律法规的缺位使得征拆工作进入盲区。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建立在对征地拆迁的具体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之上,且涵盖到征地拆迁的各个方面,既要有对政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准确定位,正确区分公益性用地和商业性用地,明确土地征用权和征用范围,还应该有完善的程序、统一的征地拆迁补偿方法,补偿标准、实施细则和补偿机制,规范征地拆迁的工作流程,避免征地拆迁工作的随意性和操作空间,使征地拆迁工作真正回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和规范化运作的轨道上来。
(三)提高征地拆迁工作的透明度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将征地拆迁工作透明化是保证征地拆迁工作健康发展的前提。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一系列程序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透明化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征地拆迁领域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真正做到征地拆迁工作的透明化。既要对征地拆迁政策、面积、补偿安置标准进行公开,也要对被拆迁的产权人、附属物、补偿金额等具体事项向群众公开。二是要多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可采用在被拆地段设立公示栏进行公开,同时也应将相关信息发布到互联网和当地报刊进行公示,公布拆迁单位及工作人员身份,公开举报电话、接待信访时间等投诉和复议渠道,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真正做到阳光拆迁。三是要将信息公开制度贯穿于征地拆迁的全过程。在征地拆迁前举行听证,向群众宣传讲解征地拆迁补偿文件和操作程序,让群众了解正当的程序和标准;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及时将征拆的进展情况进行公示;征地拆迁完成后,对完成征地拆迁的全过程进行公开,细化到各个流程,真正实现以公开促监督。
(四)建立健全监督和预防机制
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制,由国土城建纪委等多部门共同成立监督管理小组,检察院与征地拆迁相关单位共同建立职务犯罪预防网络,将将监督和预防网络深入到征地拆迁工作的各个环节。监督管理小组应当将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实时监督制,出台有效措施,变材料监督为实质性监督,介入到征地拆迁的全过程。监督预防网络的实施分为三个步骤,一是事前预防。要求责任单位及时将涉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计划、方案及相关资料书面告知检察院,由检察院及时提出防范职务犯罪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事中监督。检察干警适时走访调查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执行情况,收集违纪违法信息和线索,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金额较大的拆迁项目,检察院派员现场监督。三是事后跟踪。和责任单位对已完成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项目及时派员随机抽取被拆迁人员的档案资料,对部分拆迁户进行走访,核对相关数据及资料,核实拆迁安置补偿金额,调查征地拆迁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违纪违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