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我县在校生犯罪案件频发应当引起重视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傅桂春 时间:2014-10-06

  三、在校生犯罪的主要原因

  (一)法律知识匮乏,法制观念淡薄
  犯罪的在校学生普遍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缺乏正确认识,由于不具备法律基本知识或对法律知识了解甚少,在实施犯罪时根本不知道其行为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性,甚至不知道自己实施的行为已经是犯罪。还有一些案件中,在校学生对自己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表现漠然,加之分辨是非的能力较差,容易受他人诱使、怂恿走上犯罪道路。
  (二)法制教育重视程度不够
  在校学生是青少年的主流,也应当是法制教育的前沿阵地。但是,在全社会都在重视应试教育的大背景下,升学率始终是学生、家长、社会以致学校自身对教育的最主要的评判标准,虽然有些学校领导已经认识到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但也感到无奈,毕竟法制教育没有纳入教学大纲,在课程安排上、重视程度上远远不够。

  (三)家庭教育的缺失是部分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
  犯罪的在校学生有的父母离异,在家庭中得不到应有的温暖,父母的行为给他们的心灵投下阴影,致其心理失衡;有的家庭教育功能存在缺陷,家长管教方式简单粗暴或家长忙于自己的事务而疏于管教,还有的家长只重视孩子的学习成绩而忽视对孩子的道德和法制教育或过于溺爱,直到孩子出了事才感到后悔。另外还有一部分人属于毕业或因种种原因提前离开学校,流失在社会上,处于家庭和学校监管教育的真空区。
  (四)社会上的一些不良因素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诱因
  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未成年人生活的环境愈加复杂,与社会的联系也愈加密切,社会上充斥的一些不良因素也在这些未成年在校生中得以传播感染。在一些成年人中泛滥的追求享乐、得过且过、不思进取等思想必然给未成年人带来不良影响。一些不良音像制品、网吧、游戏厅等对未成年人也形成极大的诱惑。未成年人好奇心强,自制力又较差,很容易受这些不良因素影响,走上犯罪道路。

  四、未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主要思路

  通过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犯罪特征和原因的分析,我们认为,这类犯罪与一般的刑事犯罪有所不同,它的最大危害性在于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影响国家和社会的未来发展。因此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关心和重视。作为检察机关,更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为此,我们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做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一)提高认识、完善机构、健全制度,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办理和预防工作提供坚实的保障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是每个家庭的希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国家实现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全社会要高度重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我院在原有未成年案件办案组的基础上,于今年年初成立了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办案模式,办理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今后还需要发挥社会的合力,打造适合本地区特点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帮教体系。在学校中成立犯罪预防和帮教体系是预防在校学生犯罪的工作重点。帮助更多失足的学生回归正常的学习生活。
  (二)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加强对犯罪在校学生的特殊保护和教育
  针对在校生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小,思想尚未成形,可塑性强等特点,我们在办案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为主的方针,在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上适时地、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和挽救工作,做好后续帮教工作。这项工作需要得到学生家长和学校的配合。
  (三)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努力从根本上防止犯罪的发生
  选派经验丰富的干警担任法制校长。到学校讲法制课,结合所办理的案件,举案说法,通过解剖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以学校内有不良行为或者不法行为的学生为重点,进行个别帮教,使学生在知法、懂法的基础上,增强法制观念,在学习方面、遵守校规校纪方面增加自觉性。
  (四)广泛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共同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近年来,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在对青少年的培养教育方面,也出现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为了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我们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还将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我们邀请县政法委、团县委、教委、司法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单位召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座谈会。从不同角度进行探讨,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疏通了与相关单位交流和联系的渠道,为促进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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