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时期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特征及预防对策——以李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为视角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高峰 杨强 姬凯 时间:2014-10-06

  四、李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成因分析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特殊的犯罪,具有与一般犯罪不同的性质、特点以及形成的原因。就李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而言,其得以形成并逐渐发展壮大的原因可以从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社会原因

  黑社会犯罪在本质上是人类生存状态的一种反映,它的存在折射的是这个社会无序、病态的一面,它本质上是一种社会问题,它的出现表明社会这个系统在正常的运行过程中产生了问题,因而探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原因,必须从社会有机体本身去寻求。就本案的具体情况而言,该犯罪组织的产生和发展主要是社会转型时期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导致的。

  1.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弱化

  这主要体现为对刑满释放人员、“两劳人员”的安置、控制和改造不力,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的效果不理想,再犯罪率居高不下。在社会转型时期,政府过度重视经济的发展而忽视了对特殊群体,尤其是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控制和改造,疏于对该群体的管理和正确引导,对这些人放任自流,使得他们重返社会后得以迅速结合起来并实施新的犯罪,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提供了生存和发展条件。从“打黑除恶”的实践经验来看,大多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劣迹斑斑,“二进宫”、“三进宫”者不在少数。[3]在这些人刑满释放之后,政府常常疏于对他们的有效管理,教育体系、帮教措施等名存实亡。同时,面对严峻的就业压力,大多数人缺乏一技之长以致无法谋生,在社会上得不到认可,很多人从心理上仇视社会,并试图报复社会。此外,这些受过处罚的人员长期形成的好逸恶劳、贪图享乐的思想使得他们常常一拍即合,重新走上犯罪道路,并逐渐形成固定的团伙和组织。从李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来看,受过刑事处罚,有前科的成员占到25%,虽然这一比例不是很高,但对于仍处于发展初级阶段的该犯罪组织而言,这些成员在整个犯罪组织中仍然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并最终成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绝对主力。

  2.社会转型所引起的社会分层加速了黑社会性质犯罪的产生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同时也产生了种种社会问题,其中之一便是产生了新的社会分层。从现实情况来看,在逐渐形成的新的社会分层结构中,产生了垄断着较大份额社会资源的优势群体,同时也产生了主要由农民、城市低收入者、下岗职工、刑满释放人员、无业游民等组成的社会弱势群体。这些处于社会底层的人们收入低、社会地位低、文化程度低,缺乏谋生技能,生活得不到保障。所谓“饱暖思淫欲,饥寒起盗心”,当他们得不到应有的生活保障和社会的基本认可,逐渐被社会边缘化时,就可能形成犯罪组织和犯罪集团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走上反社会的道路。

  综观李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形成过程,社会分层也是重要的形成原因之一。在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中,绝大多数成员的文化素质低下,缺乏谋生技能,社会地位低微,他们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为了以最快的速度改变自己的生活现状,这些人纠集起来专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有组织的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一方面得以迅速敛财,改善本来的生活面貌;另一方面也树立自己在当地的“权威”,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4]通过以上分析,可以说社会转型时期所引发的社会结构的新的分层和分配机制的不健全,是导致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发生的重要原因。

  (二)经济原因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与经济之间存在着天然的联系,谋求最大的经济利益,既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发展和壮大的动力,也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最终目标之一。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必然伴随产生诸多负面问题。由于市场经济体制本身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如果政府疏于履行其相关的经济管理职能,不能从正面积极加以引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很容易趁虚而入,钻制度和法律的漏洞,借机谋取非法利益。纵观李义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发展的各个阶段,其从未离开过对经济利益的追求。根据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李义、唐绍宏、颜帮荣在经营开县市场物业开发有限公司期间,聘用社会闲散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向租赁经营户收取租金,而且为垄断临江镇的农贸市场,强迫相关经营户在该公司内经营。2005年,李义、唐绍宏、颜帮荣为收购股份,强迫持有公司股份的经营户将股份折现购买公司门市,后又强行向经营户收取占道费等,通过这些手段,李义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获利300余万元。由此可以看出,李义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和逐渐发展壮大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对经济利益赤裸裸的追逐,非法利益的迅速增加又反过来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本身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经济支撑。

  此外,通过前文对该案犯罪特征的分析可以看出,开县当地以及临江镇的经济发展状况对李义黑社会性质组织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临江镇的经济在商贸流通、劳务产业、优惠政策的带动下得以快速发展,总体经济实力在开县21个乡镇中位列第二。这些优势为李义黑社会性质组织在临江滋生、发展创造了极大的便利条件。临江镇作为开县的物流集散中心和交通枢纽,在整个开县都具有相当高的地位,可以说,李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展自始至终都与当地的经济发展紧密联系着。

  (三)文化原因

  黑帮文化,或者称之为黑社会文化,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精神支柱,它在潜移默化之中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在中国现阶段,以游民意识为核心的中国传统黑帮文化与以情色、暴力为核心的西方黑帮文化不期而遇,演绎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当代黑社会性质犯罪亚文化{3}。

  1.游民意识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核心意识形态

  随着社会新的分层的出现,社会成员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蛰伏已久的游民文化死灰复燃。这种游民意识在广大落后的农村地区最易首先得以复苏,这就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形成提供了有力的支撑。考察李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可以从中看到封建游民文化的现代翻版。李义在1991年刑满释放之后便开始纠集一帮人“混社会”,这些人都从心底服从李义,听从李义的指挥和命令。若是这个团伙中有人出事,其他成员会毫不迟疑的拔刀相向、诉诸暴力以解决问题。可以说,传统的游民文化和巴渝地区的“袍哥”文化相结合,在李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种犯罪亚文化无疑是一种扭曲、异化发展的畸形文化,它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起着推动作用,但同时也严重腐蚀着处于犯罪边缘的人群。

  2.以情色、暴力为核心的西方黑帮文化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和发展的催化剂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社会经济得以迅速发展,西方文化和价值观念通过各种各样的渠道进人我们的视野,这其中也包含着以暴力、色情、凶杀等为主要内容的西方腐朽文化。开县地处西部偏远山区,经济发展落后,人们的文化生活也相对贫乏,缺乏主流文化的引导,这就给西方腐朽文化的长驱直入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西方文化的泛滥一方面给黑社会犯罪提供了强大的精神支柱,但同时也严重腐蚀了人们的心灵,尤其是严重影响青少年的心理健康,进而扭曲他们的价值观、人生观。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之所以日益猖獗,由于政府的文化监管和管理不力造成的腐朽文化大肆泛滥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原因之一。

  五、预防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对策

  犯罪社会学派的代表人物菲力认为:犯罪行为的发生绝不是人的自由意志的产物,而是由于行为人处于特定的人格状态和某种促使其必然犯罪的环境下造成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形成和发展与社会转型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有着不可分离的联系,也与社会整体运行机制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必须将治标和治本结合起来,在进行“严打”、“专项行动”等打击措施的同时,更要做好社会大环境的治理工作,从其赖以生存的社会因素着手,消除黑社会性质组织得以形成的相关社会因素。

  (一)重视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再社会化”教育,降低其再犯罪率

  刑罚的功能是指国家制定、适用、执行刑罚所直接产生的社会效应,如威慑功能,安抚补偿功能、教育感化功能等{4}。在强调对犯罪分子进行惩罚的同时,更应当重视对犯罪分子进行教育改造,即实现刑罚的特殊预防目的。从刑罚的执行实践来看,刑满释放人员在释放后的最初一段时间是最危险的时期,据相关统计显示,刑满释放人员在其刑满释放后两年内的重新犯罪率高达5%左右{5}。难以融入社会是导致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因而需要建立各种配套机制来确保实现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社会化教育,巩固服刑改造的成果。例如,对服刑人员进行专门的技能教育、再就业培训、心理矫正辅导等,通过这些手段来完善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消除其反社会心理。同时,相关部门应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后续追踪、回访工作,及时解决他们在实际生活中的问题,减少不稳定因素,从而维护和谐的社会局面。

  (二)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各级政府必须转变思想观念,建立服务型政府,加快解决重大社会问题,以消除黑社会性质组织得以滋生的土壤。具体而言,应做好下面3方面的工作:第一,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工作的主动性,建设服务型政府。继续改进工作体制、简化工作程序、全面贯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减少行政管理层面的工作漏洞。第二,加强对下岗人员、城市闲散人员、农村闲置人口,特别是刑满释放人员和流动人口的安置和管理工作,将教育和帮扶措施真正贯彻到实际工作中,正确引导社会弱势群体,为这些人员积极创造再就业的机会。第三,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障措施,因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使得前述弱势群体成员常常无法保证基本的生活,一旦出现犯罪诱因则极有可能重新实施犯罪,因此预防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产生的途径之一就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要重点解决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医疗卫生、教育、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问题。

  (三)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和收入分配机制,缩小贫富差距

  “发展才是硬道理”,现阶段仍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只有经济得到长足发展,才能为解决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种种问题提供支撑和保障。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因而必然要经历从无序到有序的过程,同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也会相应的存在一些消极和负面的因素。为此,必须有效地完善市场经济运行制度,努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经济体系,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这对抑制犯罪,减少黑社会性质组织向经济领域的渗透将会起到重要的作用。同时,必须完善收入分配机制,缩小城乡差距和贫富差距,使社会大众都能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从根本上消除社会成员的犯罪动机。

  (四)加强主流文化宣传力度,弘扬社会正气

  文化因素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形成和发展会起到抑制或是催化作用,因而必须加强对主流文化的宣传,消除黑帮文化的不良影响。这不仅要求各级政府切实履行其社会监管和文化管理职能,同时也要求政府、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大力净化社会环境和社会风气,对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予以正确有效的引导。对待长期存在的亚文化,必须去伪存真,去粗取精,适当引导,在坚持文化多元的同时也要坚决避免亚文化的泛滥。

  (五)完善立法,为打击犯罪提供法律依据

  我国反黑社会犯罪的刑事立法最早开始于地方法规{6} 。 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改以往的经验立法方法,不能不说是一种超前立法{7}。正是由于这种相对缺乏现实实践经验的立法造成了“诸多领域立法的真空和冲突,而黑社会性质犯罪正是利用这种短暂的空白得以维持”{8}。因此,现阶段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一方面,应完善现有《刑法》关于黑社会犯罪的规定,科学地界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具体特征,摒弃“文学性”的语言描述;另一方面,应完善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配套制度,制定适当的量刑标准并完善刑罚的种类,以便从实体和程序上为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提供保障。 
 
【注释】
[1]例如,根据湖南省岳阳市对打击的11个犯罪组织的统计,组织头目和骨干分子共79人,其中有刑事前科的78人,“二进宫”、“三进宫”和曾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47人,占59%。参见:靳高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及其犯罪的事实性特征分析[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4,(6):54
[2]比如在此次重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已经宣判的张波、张涛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其组织、领导者孪生兄弟张波、张涛出生于1986年,14名被告人中有11人是1985年后出生的。又如,在近期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法院宣判的王琳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19名被告人中有14人(包括组织领导者王琳)均是1980年后出生的。
[3]例如,有关调查资料显示,黑龙江的“乔四”犯罪组织中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占72%;湖北省破获的犯罪组织中,受过刑事处罚的成员占64%;山西省抓获的犯罪组织成员中受过刑事处罚的占56%。参见:周红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成因与对策[J].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08,(2) :43.
[4]例如,根据被告人潘仲亮的庭前供述,李义、李高清、唐绍宏等人在开县临江镇名气极大,临江方向的人说起“米老鼠”的名字没有人不害怕的,当地群众谁也不敢招惹他们,他跟随李义在临江“混”之后,感觉神气多了,临江的人看见他都会“尊重”他。


【参考文献】
{1}郑立勇.黑社会性质犯罪心理分析[J].公安研究,2009,(9) :48. {2}何秉松.中国大陆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演变过程、规律及其发展趋势[J].政法论坛,2001,(1):62. {3}齐岩军.构筑抑制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文化屏障[J]福建法学,2005,(3):14. {4}张明楷.刑法学[M].2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401. {5}刘玲玲.完善出狱人社会保护保障和谐社会构建[J].赤峰学院学报,2008,(6) :59. {6}卢建平.有组织犯罪比较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39. {7}陈兴良.关于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理性思考[J].法学,2002,(8) :33. {8}蔡莉敏,崔刚辉.黑社会犯罪原因的法律社会学分析[J].河北法学,2000,(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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