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犯罪的形成机制——以深圳T村为例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刘战国 时间:2014-10-06

  六、城中村犯罪对象的提供—适合的犯罪环境

  犯罪的完成还需要适合的被侵害对象。城中村及其租户的哪些特征使得其容易被侵害?

  “一个地方的经济越繁荣,治安就越乱,特别是城中村。因为这个地方经济繁荣,商业各方面都很繁华,犯罪分子都喜欢盯着这里。”[38]尽管城中村是一个相对集中弱势的区域,但是这并不代表这个地方是极度贫穷的,相反,这个地方的经济是非常活跃的[39]。这里绝大多数人愿意工作就能挣到钱,只不过金钱的数量相对很少。当众多少量的钱汇聚在一起,就是极为可观的数额。所以,城中村大量被偷盗的物品是现金。同时随着电子产品的普及,大部分租户都有手机,部分租户也有计算机,这些电子产品既易于携带又具有一定的价值,是非常适合的犯罪对象。

  空间拥挤是城中村的一大特征,以T村为例,T村69户原居民拥有住房215楼,平均每栋楼有5.97层[40]。在如此高密度的房屋丛林中,具体房间的居住也是非常拥挤。T村外来人员的住房中,有一半左右的人是与朋友或工友同住在一套或一间房里,另外一半的人是个人或与家人独立居住[41]。与别人合住存在的问题是,一方面,内部人员之间发生偷窃,另外,也使得房间不易于管理,容易被外来行窃者乘虚而入,这在上面的案件描述中己经得到体现[42],越是居住很多人的宿舍,越可能容易发生入室盗窃。

  城中村中的外来务工者每天工作时间很长。以T村为例,50%的被调查者每周工作7天,每周的平均工作时间为6.29天,每天的工作时间在10小时及以上的占50%左右,平均每天的工作时间为9.65个小时[43]。比较长的工作时间使得出租屋长时间处于空置状态,为入室盗窃提供了机会。同时,城中村的门锁等防御设施非常简单,以至于很多门锁都可以随便撬开,甚至有的门可以被用脚踢开,极大地降低了犯罪的技术门坎。

  在城中村的管理中,警察的编制严重不足,即使每个城中村社区都雇有一定的保安人员,但依然是很难达到有效防御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房东扮演的角色就异常关键。在深圳市关于出租屋管理的规定中,要求房东一定要对出租屋人员的信息进行登记,然后上报出租屋管理机构。这样会有利于从正式层面对流动人口的控制。但是,有些外来务工者不愿意披露个人的信息,,流动人口信息登记会影响到租户的收益,房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一般就不会执行登记信息的规定。

  一个犯罪事件的完整完成,尤其是对于偷盗而言,离不开一个销赃过程。T村有15家废品回收、收购站[44],这些收购站使得偷盗等犯罪事件最终完成,并为偷盗的可持续性提供了保障,尤其激励了对金属材料,比如铝合窗、铜、电线电缆,甚至汽车电瓶的偷盗。

  城中村的经济繁荣、电子产品的普及、居住空间的拥挤、较长工作时间、较差的物理防御设施、较弱的治安管理能力和良好的销赃机制为犯罪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七、结论与讨论

  桑普森对美国的犯罪研究显示,犯罪之所以集中在美国黑人人群中,主要是因为他们所居住的社区状况的不同造成的[45]。美国黑人的犯罪率和青少年犯罪率较高的现象,基本上可以用他们集中居住在赤贫社区这个事实来解释[46]。根据以往的研究[47],中国的流动人口基本上都是经济型移民,即是出于经济目的的流动,而不是为了犯罪。因此,当我们说流动人口成为犯罪高发人群时,不能单一的从流动人口本身来考虑,一定要回归到其所聚集的区域。城中村的社会结构特征,而不是聚集在这里的大量流动人口,使得这个区域成为犯罪高发区。

  在具体的社区背景下,城中村租住者的日常生活方式影响着具体的犯罪实现方式。城中村租住者与老乡群体和街头混混的交往方式,影响着具体哪些外来务工者易于转变为犯罪者。城中村经济的繁荣,城中村组织者的过长的工作时间以及居住空间的拥挤,出租屋物理防御措施的薄弱,城中村管理能力的薄弱,以及良好的销赃机制,为犯罪活动提供了适当的犯罪目标。

  城中村犯罪的预防,涉及到社区重建和城中村租住者生活方式的调整两个方面。单纯的生活方式调整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不论外来人口的生活方式如何转变,如果社区组织模式本身没有改变,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城中村社区犯罪的减少最根本的是社区组织的重建和社区集体效能的提升。短时期内,城中村的居民高流动性、居民的来源地的差异、居民的社会弱势地位等社会结构特征是很难完全被改变的,只能在现有的社会结构基础上,增强租户间的社会信任和相互扶持,提升社区的集体效能。
 


【注释】
[1]Todaro, M.P. Economic development. Addison Wesley, New York, 2000.
[2]深圳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编,《深圳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年,第53页。
[3]《转发深圳市公安局关于解决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深府[2006]110号,2006年6月30日。
[4]米红、韩娟,“深圳人口素质与城市综合竞争力关联模式探究”,《2005中国可持续发展论坛—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会2005年学术年会论文集(下册)》,上海,第378-383页。
[5]史永亮,透视“城市灰色区”,《现代城市研究》,2001年,第3期。
[6]源自:广州暂住证改革悬搁,《经济观察报》2007/04/02
[7]洪瑞起,“浅析太原市流动人口犯罪问题”,《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2006年,第1期。
[8]张猛、唐娇、刘修通,“昆明市城中铁路改造城市轻轨探索”,《云南地理环境研究》2008年,第02期。
[9]源自:城中村改造“硬骨头”该怎么啃?《苏州日报》2006/05/14
[10]谢志岿,“村落如何终结?—中国农村城市化的制度研究”,《城市发展研究》,2005年,第05期。
[11]源自:深圳警察之叹《人民公安报》2004/12/06
[12]源自:改造城中村,深圳忍痛割“瘤”《经济日报》2004/12/17
[13]源自:T村治安管理办公室
[14]源自:T村治安管理办公室
[15]源自:T村治安管理办公室
[16]源自:T村治安管理办公室
[17]Sampson, R. J. & W. B. Groves.Community Structure and Crime: Testing Social-Disorganization Theory. The American Journalof Sociology, 94, 1989, P 774-802.
[18]Robert K. Merton, Social theory and social structure, The Free Press, Glencoe, 1968, P. 216
[19]Edwin H. Sutherland, Criminology, 4th ed. Lippincott, Philadephia, 1947.
[20]Cohen, L. E.&M. Felson, Social Change and Crime Rate Trends: A Routine Activity Approach.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44, 1979, 588-608.
[21]Sampson, R. J. & W. B. Groves.Community Structure and Crime: Testing Social-Disorganization Theory. The American Journalof Sociology, 94, 1989, P 774-802.
[22]2 Morenoff, Jeffrey D., Robert J. Sampson, and Stephen W. Raudenbush.. “Neighborhood Inequality, Collective Efficacy, and theSpatial Dynamics of Urban Violence”Criminology 39, 2001, P517-59.
[23]源自:《深圳市暂住/流动人口住房状况,需求,及负担能力抽样调查》
[24]源自:《深圳市暂住/流动人口住房状况,需求,及负担能力抽样调查》
[25]源自:T村出租屋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
[26]源自:《深圳市暂住/流动人口住房状况,需求,及负担能力抽样调查》
[27]源自:T村治安管理办公室
[28]源自:《深圳市暂住/流动人口住房状况,需求,及负担能力抽样调查》
[29]Robert K. Merton, Social theory and social structure, The Free Press, Glencoe, 1968, P. 216
[30]Bernard, Tomas. J. "Testing Structural Strain Theories." The Journal of Research in Crime and Delinquency 24(4),1987,P264-270
[31]朱淑华,“南山图书馆公益讲座听众群体分析”,《图书馆论坛》,第1期,2008年,第159-163页。
[32]源自:访谈ZG,20081127
[33]Cloward, R. A. "Illegitimate Means, Anomie, and Deviant Behavior."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24(2), 1959, P164-176
[34]Edwin H. Sutherland, Criminology, 4th ed. Lippincott, Philadephia, 1947
[35]源自:《深圳市暂住/流动人口住房状况,需求,及负担能力抽样调查》
[36]源自:访谈LDW, 20090620
[37]源自:访谈LDW, 20090620
[38]源自:访谈LDW, 20090620
[39]源自:访谈LY,20090620
[40]Wang Y P, Living Conditions of Migrants in Inland Chinese Cities, Journal of Comparative Asian Development,2(l), 2003,P47-69
[41]源自:T村出租屋管理办公室
[42]源自:《深圳市暂住/流动人口住房状况,需求,及负担能力抽样调查》
[43]源自:T村治安管理办公室
[44]源自:《深圳市暂住/流动人口住房状况,需求,及负担能力抽样调查》
[45]源自:T村出租屋管理办公室
[46]Sampson, R. J. and W. J. Wilson. (1995). Toward a Theory of Race, Crime, and Urban Inequality. Crime and Inequality. J.Hagan and Ruth Peterson. Stanford. Stanford, C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37-56.
[47]Krivo, L. J. and R. D. Peterson (1996). "Extremely Disadvantaged Neighborhoods and Urban Crime." Social Forces 75(2):619-648.
[48]李强,“影响中国城乡流动人口的推力与拉力因素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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