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法治化的历史进程——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六十周年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席月民 时间:2014-06-25
      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阶段(2003年至今):认真践行入世承诺。进一步完善金融法律体系。巩固分业监管金融体制。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取得长足进步
      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任务,金融体制改革进入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阶段。此后,我国认真践行入世承诺,落实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金融监管,深化金融改革,防范金融风险,整顿金融秩序,改善金融服务,与时俱进地完善了金融法体系,突出了金融法的政策性、系统性、技术性以及国际性等特征,金融法在维护国家货币政策,平衡优化市场主体利益,实施统一有效监管,实现金融市场安全、流动、效益等方面全面发挥了应有作用。2003年4月,国务院设立银监会,统一监管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强化和巩固了分业监管金融体制。同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的修改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出台,使我国在金融监管立法方面有了新的突破,专门立法的形式体现了立法技术的进步与成熟。另外,2003年《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颁行、2005年《证券法》的修改以及2006年《反洗钱法》的颁行,使我国金融法体系更加完善,金融法治化水平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为加强对国有金融资产的管理,2003年12月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成立,其代表国家对国有大型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成为当时我国最大的金融投资公司。2006年12月11日,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过渡期结束后,彻底取消了对外资银行经营地域、业务范围、客户对象等多种限制。外资银行不断扩大业务规模,并通过展示其现代化的运作机制和管理方式,促进我国银行业服务水平的提高,推动我国金融体系的改革。2005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启动了股权分置改革的试点。到2007年底,已完成或进入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的上市公司市值占应改革上市公司总市值的比重达到98%,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股票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在人民币汇率制度方面,2005年我国建立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放宽了对民间持有和使用外汇的限制。这一制度进一步发挥了市场供求在人民币汇率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了人民币汇率浮动弹性,有利于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同时,加快了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4]2007年1月4日,上海银行问同业拆放利率正式运行,我国的利率市场化迈出关键一步。当前,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正按照2007年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化,国家开发银行的商业化改造已于2008年底顺利完成,其他政策性银行改革正按照一行一策原则继续进行。总的说来,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不断向纵深化方向发展,货币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和外汇市场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
      六、我国金融法治化进程的历史经验与未来展望
      我们看到,建国以来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走出了一条市场化、法治化的发展之路,尽管这条路上有艰辛、有曲折甚至有反复,但我们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财富。我们不但建立了符合国情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金融体制,保持了金融体系的平稳运行,而且建立了有效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使中央银行履行职能更加高效灵活;不但建立并完善了统一的货币制度,使人民币成为世界上一种比较稳定的货币,而且健全了多样化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增强了金融实力;不但发展了金融融资体系,改进了金融服务方式,而且扩大了金融业的对外开放,使国际金融合作内容日益丰富。这一系列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
      从经验来看,要发展经济就必须保持人民币币值的稳定,必须依法保障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这是建国以来我国几代人金融法治实践的首要结论。中国人民银行要根据实体经济运行情况,灵活制定并执行国家货币政策,既要防止通货膨胀,也要防止通货紧缩。由于现行的国际货币体系缺乏多元货币的制约和互补,从而使美元霸权[5]颠覆了传统世界,形成了国际金融资本的不公平分配机制,美元霸权在加速美国全球范围财富积累的同时,也输出了美国金融市场的风险,导致财富掠夺和风险转嫁的双重结果。因此,我国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还必须考虑维护并巩固人民币的国际地位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币汇率制度经历了由单一固定汇率制度到官方汇率与市场汇率并存的双轨汇率制度,再到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的演变。在当前国际金融形势下,我国应继续坚持市场决定汇率的基本方向,发挥外汇市场在汇率发现、资源配置以及风险控制方面的作用。在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中,应重点监督短期投机性资本流入,合理调整外汇储备管理政策,降低外汇储备增长速度,注重对外汇储备的风险管理,提高外汇储备运营效率,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借人民币汇率改革顺势而为地推进我国的货币战略与策略,摆脱美元霸权,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新秩序的塑造。[6]
      其次,重视金融创新,依法规范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协调发展,是增强资金使用效率和完善现代金融市场的必由之路。近年来,我国不断创新货币政策调控工具,创新金融服务体系,创新金融企业改革资金支持政策,创新金融制度、金融组织以及金融市场产品,有效支持了经济发展,维护了金融体系稳定。实践证明,我们必须理性对待金融创新,妥善处理金融创新和金融稳定的关系,加强金融立法的科学性、前瞻性以及开放性,依法规范金融创新活动。以金融衍生品为例,20世纪90年代初,金融衍生品市场开始在我国出现。上海交易所、深圳交易所先后推出了外汇期货、国债期货、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品种。随着2005年股市权证和债券远期交易的正式推出,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开始加速发展,特别是跨国银行的进入,使金融市场的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目前的利率衍生品主要包括债券远期、人民币利率互换和远期利率协议等,汇率衍生品则主要有人民币远期结售汇、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人民币与外汇掉期交易等,市场交易比较活跃。就我国而言,我们不能因为美国金融危机源于金融衍生品而因噎废食,相反应理性对待金融衍生品创新,并加强金融衍生品的合规性监管,这已成为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法治化发展的关键。
      再次,与时俱进地制定、修改和废止金融法律法规,进一步充实和完善金融法制,是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实现金融业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尽管我国目前已建立以《中国人民银行法》为核心的金融法体系,全面构建了金融机构组织法、金融业务经营法、金融宏观调控法以及金融监督管理法的法律规范系统,但国际和国内金融实践的日新月异,不断呼唤着我国金融法体系的充实与完善。进一步加强金融立法,完善金融法制,已内化为我国今后金融法治的核心任务。就金融监管法制而言,加快金融控股公司立法,明确金融控股公司法律性质与地位,合理界定“一行三会”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职责,科学确定金融控股公司的主要监测指标类别和标准等即已成为燃眉之急。一方面,有关政策已经逐步允许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财务公司、租赁等行业跨行业投资控股,部分企业如平安集团等已走上了分业经营下通过金融控股公司形式实现混业经营的间接道路;另一方面,在长期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下,顺应金融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成本在不断增高,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的客观存在,直接影响着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效率以及金融创新。由此看出,我国未来金融立法的任务仍很艰巨,像存款保险、金融机构破产等一批重要的金融法律法规被期待着早日出台。
      总之,美国金融危机的后续走向仍将是决定全球经济未来走向的核心与关键。今年,面对美国金融危机蔓延和我国股票市场低迷、外汇储备过高、流动性过剩以及人民币升值等新问题,笔者认为,只要我们满怀信心,重视金融法治,并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科学实施金融国际化战略,全面推进金融改革,不断优化金融结构,完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和城乡、地区金融布局,完善金融服务功能和调控机制,就一定能在全面开放条件下不断增强我国金融业的发展能力和竞争能力,为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注释:
  [1]尚明主编:《新中国金融50年》,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第72—73页。
  [2]1982年《宪法》第15条明确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
  [3]四个目标分别是:(1)建立以间接调控为主要特征的宏观调控有力、灵活自如、分层次的金融控制和调节体系;(2)建立以银行信用为主体,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多种信用工具筹集和融通资金的信用体系;(3)建立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各类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和分工协作的社会主义金融体系;(4)建立金融机构现代化管理体系。
  [4]自2007年8月12日起,我国取消对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限额管理,境内机构可根据经营需要自主保留其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在外汇管理方面,我国有序拓宽外汇资金流出渠道,允许保险机构运用自有外汇或购汇进行境外投资,稳步扩大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对外证券投资,并在银行间市场推出了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为企业和居民提供更全面灵活的汇率、利率风险管理工具。
  [5]参见(美)廖子光:《金融战争:中国如何突破美元霸权》,林小芳、查君红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年版,第9页。
  [6]徐孟洲、杨松、席月民:《美国金融危机对我国金融法治的启示》,载《法制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7(200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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