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清洁发展机制(CDM)中的机遇与责任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陈连生 时间:2014-06-25
      三、CDM项目交易成本
      与一般的投资项目相比,CDM项目需要满足额外的要求,履行额外的审批程序,这使得CDM项目的开发给开发者带来一些额外的交易成本。在整个CDM项目开发过程中主要将发生以下费用:
      1.项目开发中介的服务费用(包括发展/选择基准线方法学并且估计项目减排量、PDD文件起草等)。
      2.DOE项目审定费用。
      3.EB注册费用:注册费用根据预计年减排量计算,15,000吨以内的部分每吨征收0.1美元,以外的部分每吨征收0.2美元,但总注册费用不超过350,000美元。同时,EB对预计年减排量15,000吨以内的项目不征收注册费用。
      4.监测费。
      5.DOE核实核证费。
      6.EB征收的行政开支和适应性费用,包括:
      *扣除CER量的2%。
      *根据签发CER量计算征收的费用,每年前15,000吨每CER征收0.1美元,超出部分的每CER征收0.2美元。同时已经交付的注册费用可以抵消第一年的征收费用。
      7.中国政府收取一定比例的CER管理费用,具体比例为:
      *氢氟碳化物(HFC)和全氟碳化物(PFC)类项目,国家收取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额的65%。
      *氧化亚氮(N2O)类项目,国家收取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额的30%。
      *本《办法》规定的重点领域以及植树造林项目等类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国家收取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额的2%。
      在上述费用中,监测费用、核实核证费用、适应性费用和管理费用是在整个项目过程中一直发生的,其余费用则是一次性的。有些费用也可以通过适当的方式降低。
      四、CDM项目的风险
      虽然CDM具有巨大的潜在经济效益,但CDM项目并非没有风险。CER的交易是一种期货交易,且交易期限至2012年,不确定因素较多,风险也会随之而来。CDM项目风险与项目类型、交易主体均有一定联系,在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注册风险
      CDM项目必须要履行国内、国际两套审批程序,经过多个机构审批,审批程序复杂。影响CDM注册的因素主要包括:
      1.CDM的合格性不符合相关条件,如资金和/或技术的额外性不足,则存在CDM项目不能取得政府批准函,项目在EB不能注册的风险。
      2.CDM规则的变化,如PDD版本和方法学更新都可能对项目进度或者项目能否注册产生影响。
      3.CER售价过低,在报国家发改委的时候也可能得不到批准。
      由于CDM项目前期需要投入开发费用,且大多CDM项目只有投资后才能销售CER取得收益,因此CDM项目如果没有成功注册,项目业主投入越多则损失越大。
      (二)项目建设、运营风险
      项目建设、运营风险包括项目是否按期建成投产,由于项目设计不合理、监测不准确等原因而导致项目实际产生CER少于预期,或者其他原因导致项目CER逾期不能交付等风险。
      (三)政策风险
      首先,2012年后《京都议定书》是否继续有效,国际CDM合作机制是否产生变化将直接影响CDM减排的有效期和带来的效益。其次,中国以及发达国家对CDM的态度和政策的改变也会影响CDM项目的执行。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目前不必履行《京都协议书》的减排规定,但在排放总量的硬约束下,中国的减排压力肯定越来越大,相关政策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国内CDM项目的经济效益。
      (四)价格和付款风险
      目前CDM基本上是买方市场,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企业的议价能力弱,随着国内企业对CDM的逐步认识,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市场中成为CER的供给方,如果供大于求,CER的价格会进一步降低,企业预期收益将会大幅减少,甚至无法收回投资成本。同时,根据日本AIM经济模型测算,发达国家在本国实现CER的成本比在发展中国家的成本要高出近10倍,在日本境内减少1吨二氧化碳的边际成本为234美元,美国为153美元/吨碳,经合组织中的欧洲国家为198美元/吨碳;在中国投资购买CER的成本大概只有十几,二十几美元一吨,巨大的价格差,也可能导致收益严重失衡,购买方廉价购买国内市场的CER,然后转手销售,如此给我方造成的隐形损失是无法估计的。
      此外,还存在付款风险,即买方取得CER后不付款或者市场价格走低时买方放弃购买项目产生CER的风险。
      (五)融资风险
      对于很多企业来讲,开发CDM项目首先遇到的可能是融资风险,因为项目的建设或改造需要投入巨额资金。此外,CDM项目还需要投入设计、注册等费用(至少10多万美元)。根据现行的规则,购买方通常不会提供这些资金,因此项目业主必须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
      (六)法律风险
      从CDM项目的开发到项目建设、运营,法律风险贯穿于CDM项目全过程,如果在项目前期及项目运行过程中不注意加以防范,将会给项目业主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
      面对CDM这一新生事物,国外买方具有信息、资金等优势,国内企业处于严重不利的地位。国内企业缺乏相关人才,不仅对CDM机制和国际商事法律比较陌生,对国外买方资信等情况也缺少了解,如果稀里糊涂就签署巨额合同,法律风险可想而知。
      在当前的CDM市场上,国外CER买方鱼龙混杂。一些新注册的公司并不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他们购买CER的目的在于待国际市场CER价格走高的时候将购买的CER转让以谋利,与这样的买方签约,卖方将面临双重法律风险。首先,如果买方认为国际市场CER价格不高,达不到买方预期收益,买方有可能不履行和卖方签订的ERPA,即使卖方赢得仲裁,但想从这种资信的买方那里得到索赔也十分困难。此时,CDM项目开发的最好时机已过,买方将蒙受投入无法收回、项目投资失败的风险。其次,如果项目业主与这类买方签订了条件苛刻的ERPA,但是项目投产后产生的CER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数量,买方很有可能借此进行恶意仲裁,希望借此取得巨额索赔,项目业主同样也难免损失。
      目前《减排量购买协议》的文本通常都是由国外购买方提供的,协议条款多注重保护购买方权利和利益,对国内卖方的义务、责任规定非常苛刻。如果项目业主风险意识淡薄,仅关注价格条款而忽略其它重要条款,就会为以后履行协议埋下严重隐患,一旦国际碳交易市场出现重大变化,或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形,项目业主可能遭受巨大损失或遭受买方巨额索赔。
      (七)其它风险
      项目自身原因产生的风险,如天然气发电项目可能面临无气可用于发电的尴尬局面,导致CER不能按照约定交付的风险。此外,自然灾害也会对CDM项目产生不利的影响。
      五、律师在CDM项目中的作用
      投资一定有风险,但风险也是可以降低或控制的。对于有意开发CDM项目的国内企业而言,企业要降低CDM项目的风险,保证预期收益的顺利实现,律师的参与不可或缺。事实上,在《减排量购买协议》的谈判中,国外买方通常都有资深律师参与,随时为其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但是,不是任何律师都可以胜任CDM项目法律顾问的。专业CDM律师应具备以下能力:熟悉国际商事法律,有涉外法律服务经验;要有出色的外语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外语谈判和撰写法律文件,对CDM项目规则和操作流程有全面了解;对交易形成和谈判有丰富的经验,和国际主要买方建立有效的联系并保持接触等。
      律师可以在CDM项目中发挥如下作用:
      (一)尽职调查
      国内企业在开发CDM项目之前,应了解项目参与方的基本情况。律师可以根据国内企业的委托,调查项目参与方的资信状况(包括资产情况和履约能力等),以帮助国内企业降低项目风险。
      (二)协助设计CDM项目开发方案和融资方案
      根据现行规则,通常只有在CER交付后才能获得交易价款。因此,项目开发方案和融资方案是否科学事关项目成败,律师可以凭借专业经验协助业主设计科学的CDM项目开发方案和融资方案。
      (三)制作或审查修改CDM项目文件
      律师可以起草和修订项目识别文件(PIN)、起草项目设计文件、起草或修改《减排量条款书》、《减排量购买协议》以及与项目参与方之间的其它文件。
      (四)提供CDM项目全程咨询
      律师的咨询服务将贯穿整个CDM项目,从项目可行性调查到项目的国内、国际申请,从寻找买家到项目的履行、CER的转让,从项目参与方之间的沟通协作到与国家主管部门以及国际机构的协调,从提供最新CDM政策信息到项目其它各项法律问题的解决等。律师的出谋划策有助于项目业主实现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
      (五)参与《减排量购买协议》的谈判
      《减排量购买协议》是重要的法律文件,主要内容包括交易量、价格、交付、付款、免责、违约、法律适用和管辖权等条款,是一个法律结构复杂的英文协议,尤其是合同期限长,具有不同于一般涉外贸易合同的特殊法律风险。律师参与《减排量购买协议》的谈判,通过提出对项目业主有利的条款或修改对方不合理的条款,从而有效维护项目业主的权益,帮助企业降低法律风险。
      (六)为项目建设运营提供法律服务
      在CDM项目建设运营期间,大量不确定因素都会导致CDM功亏一篑,律师及时提出应对方案和策略,可以帮助项目业主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和商业风险。
      在2005年11月28日至12月9日的《联合国气候变动框架条约第11次缔约国会议(COP11)暨京都议定书第一回缔约国会合(COP/MOP1)》上,通过了关于给予CDM执行理事会工作指南的决定,其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反映大家愿望的内容是:确认需要确保CDM在2012年后继续下去。
      所以,凡是对可持续发展可能有贡献的项目业主,都不要轻易放弃争取国际资金和技术的机会,用这些鼓励和帮助的资金与技术做更多对环境、对社会、对国家和世界有益的商务投入,实现环境和经济双赢,共创美好未来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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