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修法须与司法改革联动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陈瑞华 时间:2014-09-22

  第六,公安机关的权力要受控制。从根本上来说,对警察权的控制有两个方面。一是警察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措施都应该纳入司法审查,由法院通过司法审查程序来决定、批准,哪怕是搜查、拘留、逮捕,还是电话监听,都应该由法院来决定;二是警察的侦查权必须受检察机关和法院的约束,公诉引导侦查,检察机关可以从公诉需要的角度去指导警察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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