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版权保护问题以及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徐柳 时间:2014-06-25
  (二)引入补偿金制度 

  引入补偿金制度,在消费者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对特定数码设备和媒体收取合理的补偿金,可以说是对传统合理使用原则在网络环境下适用机制的完善补充,它既维护了权利人利益,又方便了使用人与权利人的沟通、协商。如果说要对著作权人利益的保护落实到实处,推行补偿金制度是一条必由之路。 

  (三)增强技术性保护 

  基于网络与计算机技术的特性,可以在发表与传播环节提高网络版权的技术性保护力度。比如在著作权人在网络上发表作品前,完善网站或者个人主页上的相关个人资料,令作品有身份属性可查;发表后,著作权人或者网站对数字化作品进行相应的技术预防措施,使著作权人能够对作品的使用进行有效的控制,如一些反盗版技术措施:暗码、电子水印、软件的信号认证方式等。 

  (四)合理调控正版使用费 

  盗版泛滥、侵权盛行的很大一个现实原因是盗版作品与正版作品间的使用成本差别巨大,如果购买正版的费用是使用盗版费用的数倍甚至数十倍,作为经济人的基本属性,自然驱使人们选择盗版。因此在制定保护网络版权规则时,一方面虽然要增加侵害权利成本代价,但为了尊重并保护因特网信息传播的基本功能,并促进权利人的利益收益,使互联网真正成为促进信息交流与经济发展的循环器,则应合理调控正版作品使用费,令正版使用成本维持在民众可以负担起的合理水平,这样使用盗版成本大大高于正版使用费,民众选择结果自不必说。 

  (五)加强公民维权尊权意识,营造整个社会尊重知识产权氛围 

  知识产权作为随着现代社会发展而产生的新型权利逐渐被社会认识并以法律形式认可,而网络版权则是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特别是因特网的发展而产生的新新权利。由于历史发展与技术特性两方面原因,致使我国社会欠缺维权尊权的整体氛围。法律规则、社会制度、媒体舆论则要在此氛围下起到规制、促进、引导之作用,树立民众良好的媒介素养,在整个社会形成自觉尊重、维护网络著作权的良好氛围。 
   
  参考文献: 

  [1]德利娅·利普希克.著作权与邻接权.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0. 
  [2]吴汉东.知识产权法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3]丛立先.我国网络出版法制化管理相关问题初探.中国出版.2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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