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制度变迁理论视角下的英国议会制度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4-08-21
下院通过的一切重要的议案几乎都是内阁提出来的,这些议案占去了下院立法工作的大部分时间,虽然根据规定,每年有12个星期的星期五为讨论议员个人的提案时间,但这点时间也常为辩论政府的提案所占据。
再次,内阁在决策、立法、财政上逐渐起主导作用
一是决策。由于政府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内阁和政府成了决策中心,议会逐渐失去了对政府决策干预的能力。二是立法。由于政府控制着议会的时间表,所以政府提出的公议案的通过机会更多。三是财政。19世纪以来,历届政府的预算案都获得了通过。虽然下院有预算委员会负责对政府开支调查,但所起作用相当有限。
2、议会向内阁权力转移的原因
首先,英国的政党政治发展到较高水平
1867年改革扩大了选举权,选民人数大大增加,政党组织也得到了极大发展。要成为议员必须得到政党支持。议会内,两大政党发展督导员制度,严格管束本党议员,使议员服从本党领袖命令,遵守本党纪律。议会实际上控制在政党手中,而内阁成员主要由执政党的核心人物构成,所以一定意义上说,议会是被内阁和政府所控制。到了20世纪60年代,议会已完全为政府所控制。
其次,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使经济垄断导向政治集权
其一,资本越来越介入政府,不满足于依靠政府提供法律和秩序,国家变成“管理整个资产阶级共同事务的委员会”,需要运用政府的行政权力干预社会的经济发展。其二,政府越来越参与社会资本的运作。资本高度垄断集中后,生产社会化必然要求政府的干预,必然导致行政权高度集权和扩张。其三,资本超越政府管辖范围,向外输出,走向国际化、全球化,依靠政府对外扩张的政策和政府为之提供保护。因而,为了适应垄断资本发展的需要,政府的职能被大大强化。
最后,根本原因是议会本身对现代立法和决策不适应
议会作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适应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政府只管“法律和秩序”的需要建立的,但随着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发展及二战后福利国家的建设,政府管理的社会事务不断增多,议会的决策模式已不适应现实的需要,而政府在长期行政的过程中发展成功能完备、反应灵敏、决策果断,便于指挥的等级制结构,比议会更适应现代决策的需要。因此,19世纪后期,英国议会开始把部分立法权授予内阁。
观察分析英国议会制度的变迁,不难发现,曾经的英国议会“无所不能”,而在制度的路径依赖和意外断裂的共同作用下,今天,所谓“议会主权”原则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实际情况更像是内阁凌驾于议会之上。2006年7月英上院议长首次被选举产生而且具有1400年历史的大法官被废弃,就是英国议会“议会至上”到“内阁至上”变迁的历史性标志。◆
参考文献:
[1]龚祥瑞.比较宪法与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85:59.
[2]何俊志.结构、历史与行为——历史制度主义的分析范式[J].国外社会科学.2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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