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依法保护好员工的“三项权益”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4-08-21
一、完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保护好员工的政治权益
员工代表大会制度是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员工办企业和实现员工民主参与企业管理的基本形式,也是保障员工主人翁地位和政治权利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制度。坚持和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当前主要是认真行使和落实职代会各项职权,并根据市场经济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规范和界定须由职代会审议、审查和决定的重要内容,特别是要加强源头参与、过程监督和结果公开,把员工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权利落到实处。首先要根据《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员工董事、监事制度,确保员工代表行使民主决策权和监督权。然后坚持搞好民主监督,并作为民主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要积极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建立和完善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制度,坚持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最后坚持企业重大改革方案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特别是关系到员工切身利益的一些重大问题。如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障制度、福利待遇等,确保员工代表参与企业改革、发展的民主权利。通过以上各项的落实,进一步加大员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达到维护员工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和权利的目的。
二、健全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保护好员工的劳动权益
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变化之一就是劳动关系呈现出一种新的利益格局,由于劳动关系及其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明晰和界定,各种利益矛盾日益复杂化。依据《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赋予工会的重要权利,紧紧抓住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确定劳动用工、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和生活福利,形成一种调整劳动关系、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机制。同时,要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原则,协调解决好企业中因劳动关系调整引起的争议。还应在企业中建立和完善劳动法律监督机构,使之对企业执行《劳动法》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制度。这样才能从根本利益与具体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结合上维护员工合法的民主权利、经济权利和劳动权利等需求,保护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才能责无旁贷地维护员工队伍的稳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担负起重要的责任,促进工会维权走向规范化、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