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代背景中的基层检察信息工作探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郑镇坤 时间:2014-08-21

  三、开发检察信息的四种思维
  在充分认识检察信息重要性以及现阶段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我们必须正视检察信息工作仍然存在的不足,并有的放矢进行相应解决。主要存在以下不足:其一,重视不够,重业务轻信息的思想严重,有些部门只停留在一般信息的加工报送,有些干警连什么是信息都不太清楚,以为信息就是一些日常工作、活动的信息情况,缺乏具有较高决策参考价值的信息;其二,竞争不足,有些信息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信息队伍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其三,渠道不通,检察信息缺乏多向的沟通、消化渠道,没有形成网络化的传递系统。针对存在的不足,必须积极解放思路,开发多向思维,使基层检察信息工作不断适应新时期的新要求,发挥出更大的实用价值。
  一是信息选材的本地化思维。信息内容选材必须贴近当地党委、政府及检察机关的工作重点,及时反映在新的形势下检察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举措。检察工作各项业务都有一定规律,信息反映的基本都是常规工作,而且天天报、年年报,没有地方特色容易落入俗套,容易泛泛而谈。上级检察机关和当地政府每年的工作报告,其中关于下一年工作部署的部分,以及每个阶段的专项工作,就是基层检察院必须把握的重点。作为信息工作者,就要立足基层视角充分挖掘本地资源,展望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的信息关注点,针对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难点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收集、编报检察信息,提高理性思考和对工作发展方向的预见、判断能力。同时,要通过对对收集到的信息材料认真地进行归纳、分析、比较,进一步重视信息的深度开发和综合利用,发挥好信息“加工厂”作用,力求信息增值。要加强信息的综合利用,实现信息在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之间的交流和共享,充分发掘每一条信息的价值,对上级机关发现、总结来自基层的经验,运用典型经验指导工作,推动全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是信息队伍的发展性思维。搞好检察信息工作,信息队伍是保证,信息队伍力量的强弱、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信息的质量和价值。必须重视信息队伍的素质工程,使各级信息员在信息编写中全面提高自我素质,更好地实现岗位价值和自我价值。首先是定期化的专题培训和常规化的个人自学,可以采取定期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对各部门信息员加强业务培训,信息员自己在平时也要注意多读、多写,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增强文字表达能力,不断锻炼自己、提高自己。要把信息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并与所在部门全年的绩效考核相挂钩。年初,根据全院各部门业务量大小,规定各部门必须完成撰写信息任务数,并纳入全年的岗位目标考核。其次,设立奖励基金,对被采用的检察信息,按级别和字数实行奖励,每年兑现一次;对完不成任务的,要严格按照目标考核的要求,实行奖惩兑现,真正使激励机制发挥出其应有作用。
  三是信息挖掘的穿透性思维。现在检察机关对一些案件的报道,仅仅反映了动态情况,没有从案件背后进行深度的思考。其实检察人员处在反腐败第一线,对职务犯罪的深层原因和规律有着更为深刻的认识,对防范职务犯罪发生应该具有更为独到的见解。信息人员不应只满足于对案件的一般性报道,而应该透过现象看本质,寻根究底,顺藤摸瓜,挖掘隐藏在案件背后的更有价值的东西,从制度层面、监督侧面、自律层面等探寻发生犯罪的原因。如遇到典型案件,在立案侦查后可以报动态性信息,反映案件的基本情况;在案件侦查终结、移送起诉、判决时,可以搞信息追踪,及时反映动态变化;在案件结束之后,要善于剖析原因,采编一些深层次信息,对一些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现象进行研究思考,努力为推进反腐败工作提供参考。同时,要注意重视和利用检察统计数据。检察统计是检察信息的重要源泉。很多重要的综合性信息,都是从办公室掌握的统计数据中产生出来的。对统计数据分专题进行整理,形成综合信息上报下发,不仅具有很强的说服力,而且也是发挥办公室参谋助手作用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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