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法制与国之福祉的联系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欣 时间:2014-08-21
  论文摘要:惩贪治吏是唐律研究的重要课题。这不仅因为它是唐律的重要内容之一,更是因为它与唐朝初期的强盛有着密切关联。因而,官吏的奉法守职,清廉执政是盛世的重要标志。从而,本文从唐代法制上对官吏的管理入手,浅析中国法制与国之福祉经济繁荣之间的联系。 
  论文关键词:法制 唐律 惩贪治吏 国之福祉 
   
  一个国家的兴盛总是离不开国泰民安四个字。而纵观中华五千年,唐代的经济文化交流以及整个社会的繁荣程度,可以称之为达到了国泰民安,是中国历史上的盛世之朝。笔者从唐代的官吏制度的视角,以唐朝的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浅析中国法制与国之福祉之间的联系。 
  一、唐朝的法制度思想 
  唐前期的统治者目睹隋朝的政权由建立、发展到动荡、灭亡的过程,深刻体会到缓和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对于延续政权、维持统治的重要性。为此,在推行轻徭薄赋、选用良吏等措施的同时,提出了一系列的法律思想,这些思想涉及立法精神、立法技术、执法守法等方面,与隋朝以及更加之前的朝代相比,更为深刻系统广泛。正是在这些思想的指导下,唐初形成了中国历史上比较好的法制状态。这些思想主要为: 
  (一)重视以法律为治理国家的主要手段,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 
  明确了法律应从“公”出发,以礼为本。从高祖太原起兵时,便仿效刘邦入关后的约法三章,“约法为十二条”,称帝后便开始制定法律,由此可见,其对法律的重视程度,而这种重视也为唐朝的法制建设创设了一个很好的开端。之后,太宗和高宗二代将法律上升到“国之权衡,时之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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