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令”的法理学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4-08-21
其《古代法》一书中将法律发展过程概括为从“身份”到“契约”的过程。“身份”是特权的标志,来自传统的政治概念和技术系统,以区分为前提;“契约”是自由的标志,来自古罗马法,以平等为前提。梅因概括的法律史规律实际上也是政治社会史的规律。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自由的发展和国家政治法律结构的调整,其基本逻辑与发展主线正是从“身份”到“契约”的进化线路,如不断释放身份束缚和特权空间。在改革30年“一起做大蛋糕”的过程中,由于大部分群体均能从发展中获益,而且平等观念和权利意识尚不发达,一些性质“严重”的歧视被“无知”地容忍了下来。但是,随着改革转向强调共享与公正的分配领域,改革初期的默契就被打破,特权群体希望借助一切政策机会和法律漏洞来巩固自身利益。如何巩固呢?第一步,确立具有“政治正确”性质的政策问题(如高房价),描述甚至夸大其严重程度;第二步,采用传统的身份识别与控制技术(如户籍)达到“排外”的目的(比如通过限购令推高房租价格,逼走在京“蚁族”,压制京外人士来京预期);第三步,利用房市的价格刚性和周期反弹,不断延续或重启身份性调控。
  我们看到,在改革新的三十年里,围绕社会公正与个体自由的问题,很可能出现“身份”与“契约”赛跑的现象——这就是改革中的反复现象。政策调控往往没有从长效机制和公平政策的角度着手,这次的调控重新打开那只名为“户籍”的“潘多拉之盒”,所迟滞和干扰的正是改革以来的“契约化”逻辑与进程。限购令所折射出来的政策设计者的“身份崇拜”表明其并没有理解改革的“契约化”逻辑。
  上面所论的“契约”尚为一种私人间的自由契约。还有一种更加重要的“契约”,即社会契约。以社会契约为基础,我们通过宪法建构公民对国家的现代认同。这种政治认同是政治稳定的根本所在。限购令的政策效果可能会撕裂此类认同。现代政治必然是认同的政治,而不可能是管制的政治。特别是在垒球化和高流动性的当代,如此严厉的、缺乏理性基础和公正内涵的“身份”政治,其公众认同度不可能高,而且有悖于改革以来的“契约化”共识。限购令可能不仅仅是房价调控,而且还是人口调控——重新“身份化”的政策出台容易使人产生改革倒退的联想。
  总之,限购令警醒我们,对房市的基于户籍的调控在形式上违背宪法平等原则,在实质上偏离了支撑高房价的“特权城市”因素,将歧视扩延至地区之间,而且通过重新“身份化”来修正改革以来的“契约化”共识,抵制社会正义所包含的自由与公平的规范性诉求。更要命的是,针对这样的“复辟”之举和行政权力的强势作为,我们竟然难以获得有效的法律救济,从而彰显出我国政治建设与法治建设对改革的共识原则及公民权利的捍卫能力之薄弱。如果此类政策断断续续、遮遮掩掩地得以长期化,改革在其他领域取得的整合性与公平性成果将不断地被抵消。政策的出路之一可以是回归改革的共识理性,坚持“契约化”逻辑,弱化作为身份政治关键技术的户籍控制,拆解特权城市的超额福利,侧重保障性住房建设,宏观设计地区间平衡发展规划,真正以一种“包容性增长”的立场来设计、检讨与调整改革深水区的关键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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