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现代科学技术体制的法律政策规范体系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杨维 时间:2014-08-21
       3.1 完善科技立法工作  在我国的现阶段,首先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根据马克思主义的重要观念,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目前,随着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大量新的立法领域在社会生活中出现,如航空法、原子能法、基因技术法;同时,因生育技术进步而出现的试管婴儿及其所导致的亲子关系、抚养关系和继承关系发生变化,计算机创造作品而引发了著作权归谁所有的问题等出现,对传统的法律提出了挑战,使得许多原有的科技法律法规就不适应新时期的需要,这就需要确立新的立法指导思想,修改或者颁布新的法律法规,使科技法制体系得到不断的完善和配套,使科技法更具法律的特性,由国内本位立法向国际立法发展,更好的保护科技上的利益。
        3.2 必须严格科技执法、改进和加强科技司法工作  这是整个法制建设的重点和难点,严格科技成果检验检测程序,明确规定执行机关和权威科学机构,严格科技法规的执行程序和主体资格的认证,认证的程序要公正。
        执法人员的素质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执法的好坏。目前执法队伍的现状是很不令人满意的,存在着执法违法、徇私枉法、以权压法、以罚代法等一系列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关键的是执法队伍的素质偏低。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一方面要注重法律人才的培养,不断向执法队伍输送新的血液,另一方面要特别注重现有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整顿,要给他们补法律知识业务课,补职业道德教育课。对于肩负实施、执行科技法律、法规、规章这方面任务的执法人员还要补必要的科技基本知识课,这样才有可能要求他们秉公执法。在办理有关科技工作的案件中,除了办案人员本身的素质原因外,还要增强他们对科技客观规律的认识,增加他们对科技知识的了解,善于听取科技专家的意见,充分理解科技实业和科技事业的战略意义,尊重科技人员的智力创造成果。这样将能保证科技案件得到比较公平的审理判决。
        要做到严格执法,还必须有一套比较完备的制约监督机制。监督检查,一方面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纠正,督促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公正执法;另一方面也可以了解法律、法规、规章在实际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予以修改。因此要建立多层次的监督制约机制。包括:权力机构的监督,主要是指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行政领导机关的监督;执法部门互相之间的监督;监察部门和纪律检查部门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舆论的监督。
        3.3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科技意识和法律意识  做好对科技法律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加强对有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学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国民的法律意识和遵守科技法的自觉性。如法官、律师、法学研究教学人员,就需要他们提高的科技文化素质,从科技的内容和方法那里获得有益的启示,提高法律贴近科技领域的显示程度,从而自觉地运用专业知识为科技进步作出贡献。科技人员群众,如发明家、科学家、技术实业家、科技研究学者,就应该增加相应的法律知识,能自觉地寻求法律的帮助,克服科技攻关和技术创新中人为的障碍因素,保护自身权益,从而增大科技研究成果的产出率。除此以外的一般群众,占人口的绝大多数,如果具备了科技意识和法律意识,就能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尊重科学,遵纪守法的良好风气和舆论环境,推动科技法制建设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科技法规建设是我国亟待完善和发展的工作,我们希望,在科技发展过程中能够有健全的法律保护社会、人民的利益,达到科技和社会的协调进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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