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哪些传统有悖法治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4-08-21
我现在把问题改变为:儒家的哪些传统与法治原则相悖?作为中国人我深知儒家传统博大精深,分析它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但我们总不能因为敬畏它而不作批判,以至于绝对地盲目维护它的权威或价值。儒家传统大致有四种情况,一、某些精髓从来就是优良的,至今可利用的;二、经过改造或历史演变而焕发光彩的;三、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是有积极作用的,时过境迁后才成为腐朽的遗产;四、本来就是一堆烂货。专门的儒学学者也好,宽泛意义上的中国学者也好,都应当避免对儒家的偏见。前者可能因为儒家学说体系的自足、特色与崇高而迷信迷恋迷惑于它,后者可能因切身感受儒家社会弊端而全盘否定儒家。
在我对昂格尔教授作第一次访问时,他就向我推荐了他的著作Passion: An Essay on Personality的序论部分。初读他的论著,最强烈的印象是使用的词汇丰富而深奥,表达的意思深刻而精辟。我过去没有意识到英语会有如此丰富而深奥的词汇,更惊叹昂格尔的娴熟的遣词修辞功夫,我不禁断然相信,一个人的思想深度与他的语言功夫一定是成正比的。我读Passion: An Essay on Personality序言就不断被作者的激情所感染,尤其被他对儒家的入木三分的分析所吸引。
“儒教倡导的社会是一种联系着宏观社会组织与微观个人激情的社会,这种教义式的社会关系要求不平等的权利、现实的交换、相互的忠诚都被交织在同样的人际关系之中。”昂格尔对儒家倡导的社会关系的特点作了高度概括,很准确也很深刻。
我们今天其实就是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之中,我们的公共事务都是私人情感化的,比如在法律义务中融进感情化的内容,比如公务员为人民服务本来是一种义务,可是在儒家传统中总会加上一层意思———父母官对子民的爱护之情。既然这样百姓就应当像尊敬父母那样尊敬官员。另一种表现则是相似的,比如人事组织任免中的人情关系网络,行政或司法的程序开始就出现找关系和托熟人,便于以私人感情沟通公务决定。在一个现代国家,仍然把公共事务与私人情感交织在一起,不区分公共与个人,不区分理性与情感,不区分法治与人情,其不利后果是可想而知的。
“儒家教义指出,社会的这种情感秩序和安排秩序是相互依赖的。当这两种秩序复合为同一种规范体系,他们会在自我主张与生长出繁荣与快乐的共同体之间缓和它们相反条件的对立。但是,当社会的公共安排或社会成员的私人情感与此理想发生分离,那么一种自我隐遁、不信任和冲突的恶性循环就开始了……”
的确,两种秩序会有截然不同的两种结果。中华帝国数千年的超稳定结构,就证明了儒家所谓“和谐”秩序的内在作用力。但是1840年以后的百余年来,从维新变法,到帝国解体,从人祸战乱的绵延,到改革动机的发生,就是说明了两种秩序的相反条件已经无法共存了。可是儒家所设计的这种社会秩序模式,已经深深地嵌入中国人的生活理念、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已不幸地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是到了应当退出历史舞台而难以退出的时候。一方面,在今天,我们的现实社会中仍然存在着……
昂格尔认为,儒家这一教义的倡导者会排斥社会的现实国家,他们对自然主义理论的忠心要求他们去相信即使最坏的社会状态也代表着一种文明生活真实模式的腐化景象。社会和主体的形式无以被再造。“在他们演变成伦理和政治学说的过程中,无论如何,儒学的洞见有着自然主义观念的暗涵。正因此番理由,儒学要承受着社会与主观性的瑕疵概念所带来的折磨。”
自然主义是儒家学说的一个思想特征,也成为其致命弱点。儒家思想知识体系中最擅长的是人文知识、人文思想,而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则是极其缺乏的。儒学缺乏西方思想的逻辑和概念的精确可计量性,尽管感悟透彻而深邃,但这种感悟不能以精确的概念予以言传。其语言的模糊、判断的折衷、思想的妥协,在社会问题上就表现出迂腐和不顺应时代发展以及社会需要。
“这种教义的最密切的现代政治样板就是这样的程式———把一种社会福利的承诺与一种政治禁锢的接受相结合。根据这一程式,人民的基本需要应当被关心———如果可能,依靠自己的共同体和公司,如果必要时,也可由中央政府来保障。但这种关心方式应当减少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的冲突的机会,防止通过干扰效率与和谐的增进来挑战意识形态。”
这是很精彩的分析。儒教指导下的政府把百姓当作子民,提倡爱民如子,百官都应当有亲民勤政作风,但是另一方面,不允许有批评政府的意见,更不允许有反对或反抗的念头,因为儒家在这里面设计的逻辑是:我们政府都是子民的父母,我们会像父母那样热爱并善待你们百姓的,既然这样,你们还想批评或反对我们吗?没有我政府,你们怎么活呀?!所以提供人民福利———这最基本的人权也成为惟一人权需要———成为政府的惟一义务。
昂格尔认为,古典儒学对和谐一致问题所呈示的洞见是中国任何一派传统思想所未曾超越的。(1)儒学关注社会与个人之间关系。认为人与人之间直接的关系模式是构成社会生活整个系统的一分子。在他们被转变成一个个零碎的个人偶遇和经历之前,这个系统是无法实现和被判断的。(2)个人感情总是受他人的影响。道德修炼越尽善尽美,其工具性地位的经历也就越少。(3)相信passion的生活具有活力,冲击力;仁是一种自我表达与自我形成的属性,相对化和指导力,这就是仁的力量。仁通过对冲突和欲望的驾驭,能够使人实现理想社会关系模式。
他对儒家“和谐”思想的这三点归纳是有独特见地的。人与人的情感关联代替了公共社会结构,生产、交换、分配以及公权力与私权利的交往都基于人情。个人激情总是受他人影响,受他人态度评价的左右,中国人做人做事的对与错、好与坏,甚至做事的动机,常常出于对他人评价的牵挂。相信个人道德范畴的“仁”对社会生活所产生的作用。如果儒家的这些思想教义适用于简单的自然经济之中,一个淳朴的桃园生活景象之中,那么它对个人人生境界是很有启迪意义的。但在现代社会的公共生活领域中,儒家只能成为私人生活信念,个人道德修养,而难以通过它来组织社会、控制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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