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权利研究的思维转换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4-08-21
在胡塞尔看来,通过单子间的共同体的建构,在我之中(或者在任何一个“单子共同体”中)被建构起来的这个世界的本质特征,就应当包含这个意思,即这个被先验地建构起来的世界在本质上也是一个人类的世界。更进一步说,在每个单个的人中,它都是诸内心的意向体验和潜在的意向性系统而被多少是完善地建构起来的,因为这些意向体验和潜在的意向性系统本身已经作为内心生活被建构为是在这个世界中存在着的。
无论胡塞尔还是海德格尔,都没有从根本上克服形而上学或主体哲学。胡塞尔的生活世界观点的内含是一个孤立主体的视野(视域)。因为胡塞尔认为,生活世界是主体自我构造出来的视域的总和。因此,他的问题就在于先验主体式(排除前设性而达到无成见的理解的本质还原方法)的理解和生活世界本性的构成性理解两者之间的紧张关系。或者说,在胡塞尔那里,生活世界是由孤立的主体自我构造出来的视域的总和,尔后才展开为“我们”,即交互主体的共同视域。因此,在胡塞尔那里,生活世界的终极性仍在于先验主体性。胡塞尔的这种观点表明,他还没有摆脱传统认识论原理的制约。他从先验性主体出发,而不是从交互主体性出发(虽然他首先提出了交互主体的问题),因而无从认识到生活世界的构成性结构。实际上,生活世界是交互主体世界,交互主体通过语言而相互理解。一种语言为交互主体所共享,通过话语而建构生活世界。
现代哲学本身由于主体中心理性的消解而面临困境。而哈贝马斯建立的后形而上学的哲学思维的一个根本特征就是力图消解传统哲学的超验主体及其主体中心理性,克服主客二分式的思维模式。现代哲学家不仅在哲学领域对之进行批判,而且对社会实践领域里的问题,进行实质性的清算。
哈贝马斯认为,后形而上学思维对主客二分式思维的否定以及对目的理性或者说工具理性的否定,并不意味着启蒙运动以来的现代生活中的合理性已经耗尽了它的潜能。现代性是一项没有完成的计划,启蒙运动以来的理性并没有完全丧失其内在潜能。社会生活中语言交往所内含的合理性(交往合理性)取代主体中心理性,是现代哲学发展的内在要求。在哈贝马斯看来,内蕴于语言交往结构的交往合理性(交互主体性),是在现代性哲学话语的关键点上敞开着但并没有为人所采取的一条思维路向。恰是哈贝马斯汲取了语言哲学、现象学及解释学等现代哲学的成果,建构起交往哲学。从主体中心哲学到交往哲学,从主体中心理性到交往(合)理性,现代哲学面临着深度的方法论转换。
通过交往合理性,我们可以重构启蒙运动以来的普遍主义、认知主义以及道义论的伦理学和价值论,而不陷入相对主义、怀疑主义和对古代哲学的思乡病中。交往合理性以语言交往为其中心概念。语言交往以相互理解为其目标,它在话语规则、行为规则的共享以及语境共享的前提上进行,这就蕴含着道义论的伦理学对人的普遍尊重及其对道德规律的普遍尊重。话语背景的交互主体共享,根源于社会世界的规范性,即一定的社会世界的规则使我们可以把一定类型的行为称为合法的行为,而把不合规范的行为及不可理解的话语排除在外。同时,文化传统作为内在因素的社会世界,本身既是交互主体行动的背景,同时又是交互活动( interaction)所生成。在这个意义上,正是交互主体的现实活动,把形而上学的先验的本体意义排除在哲学的视野之外。从另一方面看,正是交往合理性,使我们可以在消解形而上学和主体中心理性之后,把普遍主义、认知主义重新置于新的合理性基础上。
总之,西方哲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在经历了语言学转向后的后形而上学的思维背景下,通过不同的学者对哲学思维二元划分之下的思维意识解体的努力,为我们思考一些看起来隶属传统的问题提供了可以借鉴的路径。而女权的发展,正是需要一种新的思维路径来增强它的理论创新力与前进的动力,同时在这样理性前设的努力之下可以为女权的发展提供一种运动的理论指向。
(二)实践中的社会性别
从哈贝马斯的主体间性的本体论建构中,女性主义研究者认为不能从传统的个体的独立性来研究妇女发展的道路。这也就是说,只有将妇女放入情境中,才有可能找到合适的道路。因此,这也就决定了我们对于妇女性别的研究要关注于具体情境化的因素,从女性个体与其他个体的联系与相关性中找到针对独立个体的发展具有解释力的方式。因此,超越性别本质主义和建构主义就要求我们通过建立有效的研究策略与行动策略,从这些策略与行动中来达至对于二者的超越。社会性别研究的策略是以行动来代替理论的争论,是从理论走向实践的性别研究。
性别研究超越性别本质主义和建构主义的契机在于,我们追求的不是建立权威性的“真理”理论体系,而是关注于具体问题的探讨和解决,关注于产生不平等社会机制的解释与批判。我们承认研究的局限性,尊重他人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不同的思路。这也是性别研究得以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发展中力图改变现有的两性不平等的状况。
对于实践中如何达到社会性别研究在发展中的应用,即如何进行现实化社会性别研究。这也是GAD (Gender and Development)发展模式中所缺少的东西,如果在GAD模式中加入现实化的策略性制度,则这种GAD模式对于社会性别是有利的。主要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模式。
第一,将权利赋予妇女。我们要知道,这是一个过程,而不是给予什么东西。这一过程使得妇女也包括男性不仅意识到被压迫的社会性别制度力量,而且向其挑战,并通过一系列从个体到群体的活动逐渐地使妇女获得“对物质材料、智力资源包括知识、信念及观念等。对意识形态的控制意味着能够创造及维护一定的信念、价值观、态度及行为并使它们制度化。”[5] (P40)但是这种方式太着重个体意识的增强,所以遇到的困难是不可考量的。并且,当主体意识不强时,就不可能从结构上解决男性与女性不平等的问题。更进一步讲,虽然妇女具有了主体的意识与能动性,但是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影响主流决策,是否可以与主流发展进行谈判,这仍是一个问题。另外,时间、成本、人力和物力投入的困难,都限制了赋权行动的范围。因此,这种模式的发展,不得不以从更微小化的角度对社会性别进行研究为基础。
第二,社会性别培训。包括社会与发展的培训、社会性别计划的培训和社会性别意识觉悟提高的培训。这是一种逐渐消除性沟的方法,也是一种两性对话和沟通的渠道,也是女性主义学者认识和研究社会性别关系的过程。因为社会性别作为一种理论分析框架,曾在学术研究当中被应用,并且多被用于抽象思维。在社会性别培训当中,这一理论框架必须直接面对各种具体的和复杂的社会性别问题,必须去分析和寻找解决的方法,这一过程本身就是从平等和公平的视角对发展进行反思的过程。
在传统的性别培训中,主要存在的是“福利型”与“效益型”。[6] (P206)福利型计划将妇女看成再生产的角色。比如母婴健康计划,侧重点在于考虑儿童,没有考虑到健康的母亲是生出健康儿童的关键因素。诸如计划生育把妇女看成靶子,认为他们应当接受避孕,只有认为自给自足型家庭才可以增加儿童,而没有认识到劳动强度对于妇女的影响,因为过分劳累的母亲才希望更多的孩子帮助她劳动。或者认为妇女只要增加零用钱的收入就可以改善生活,因而只是帮助他们搞些缝纫、纺织的项目,而没有认识到即使这些项目成功了,也不受国家与发展机构的重视,只能成为边缘项目。而效益型,表现为将妇女加入到一些发展计划中。如农业计划中,帮助妇女解决食物、水源与能源的问题。或者采用适宜妇女使用的技术,如设计太阳灶、沼气池、磨米机、沼井等。但是这一方式,由于怀疑妇女掌握讲述与方法的能力,所以并没有在加入技术的前提中考虑到妇女,并没有在技术上进行培训,所以也只是帮助妇女创办一些小型与微型企业。
而现在,我们突出强调性别的参与型。也就是说,不能遵循传统的“福利型”与“效益型”模式,因为他们都是将妇女或者作为直接的帮助对象,或者作为间接的帮助对象,都没有将妇女作为一个独立个体参与到与群体或其他个体的互动之中。因此,我们要强调一种参与型的性别实践计划。这也就是说,在项目进行原初计划的时候就把妇女考虑到其中,而不是在计划制定好之后再把妇女作为一个因素加入其中。而且要创造一种机制,使得当地妇女组织有可能参与发展计划,以反映妇女心声。因此,对于此种模式,比如,对于一些贫困地区的妇女,我们当务之急要解决她们愿意接受的直接性帮助,而不是要制定一些长期的目标。又如,在对于妇女提供工作机会时,我们也要考虑到家庭的控制支出的因素,不然只会增加妇女的负担。再如,对于农村妇女,要加强在农村基层开展项目的意义,尤其是对农村基础制度与日常生活制度的设定过程中,要积极询问妇女的想法,而不仅仅是将其视为日常生活的附带因素或表面化的参与者。
总之,对于实践中社会性别,该研究思路相对于传统的性别研究来说,可以说是一个相当大的突破与转型。因为传统中只注意到社会性别是一个社会性的抽象概念,而没有将它的目光转向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式。所以,实践中的社会性别使得我们更加注意生活与现实。
注释:
[1]杨通进.人类中心论与环境伦理学[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1998, (6).
[2]吴宁.妇女保护的权利视角及其理论视角———以平等理论透视[M].法制与社会发展, 2004, (3).
[3] [德]海德格尔.海德格尔选集[M].孙周兴选编.上海:上海三联书店, 1996.
[4] [德]哈贝马斯.后形而上学思想[M].曹卫东,付德根译.上海:译林出版社, 2001.
[5]斯里莱瑟•巴特里沃拉.赋予妇女权力———来自行动的新概念[J].胡玉坤译.妇女研究论丛, 1998, (1).
[6]仉乃华.妇女与发展:理论、实践与问题[A].鲍晓兰.西方女性主义研究评介[C].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