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离婚案件司法统计分析
论文摘要 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家庭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但当前女性提出离婚、当事人年龄偏小和闪婚导致的案件增多,暴力和夫妻两地分居导致离婚的案件也成为离婚案件一大部分。审理离婚案件中出现一系列问题,如举证难、女性在离婚中的弱势地位、财产分割问题复杂等,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从内外着手,大力发展经济,就地解决劳动力、提升自身修养、加强诉讼引导、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加重对未成年人和妇女的保护。
论文关键词 离婚案件 审理 财产分割
婚姻家庭类案件一直是民商事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又以离婚案件为主。本文拟以陆河法院2010年和2011年司法统计数据为依据,通过对这些案件的审理、分析和研究,总结出我院离婚案件的特点和趋势,并针对实际情况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我院离婚类案件的总特点
我院2010年离婚类案件77个,占民事案件的60%,2011年结案65件,其中判决12件,调33件,撤诉20件,离婚案件的调撤率达到82%,2011年婚姻家庭类案件75件,占民事案件的58%,结案70件,其中判决21件,调解25件,撤诉24件,离婚案件调撤率达到70%。
1.离婚案件数量基本持平,数值波动范围较小。
2.离婚类案件占民事案件份额较大。
3.离婚案件调撤率较高,多为调离。
4.当事人年龄偏小化,婚龄较短。
5.外出打工,经济来源没有保证的占离婚案件多数。
6.文化程度较低的当事人案件占离婚案件的较大部分。
二、离婚案件的类型
我县地处贫困山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群众平均文化程度较低,人口较少,且外出打工者较多,就最近两年的离婚案件来看,我院离婚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提起离婚当事人的年龄偏小
我县经济的发展基本还依靠农业,工业化程度较低,群众文化程度总体不高,绝大部分为农村人口,农村孩子进入社会较早,结婚时年龄较小,甚至有的还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就已结婚。因年龄较小,思想上不够成熟,缺乏婚姻存续的基础,导致在婚后因为现实压力而提出离婚。近两年的离婚案件来看,80后提出离婚的人数占有一定比例。
(二)女性提起离婚诉讼的案件
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女性在农村中的社会地位往往较低,主动提出离婚的女性只在少数。但近几年来,女性提出离婚的人数逐渐有所增加,在近两年的离婚案件中,女性提出离婚的人数与男性提出离婚的人数几乎持平。表明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逐渐提升,对婚姻幸福的期待值越来越高,在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又达不成协议的情况下,求助于法律。
(三)两地分居导致的离婚案件
在最近两年发生的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或双方外出打工者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因夫妻一方或双方外出打工,导致夫妻长期分居而致使双方感情疏远,感情不和而起诉离婚的案件比例占了一半以上。无论是在外打工或是留守,夫妻沟通很少,一旦被外来感情入侵,豍长期积累,自然会导致二者分离。
(四)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案件
家暴在比较传统的地区一直是较为严重的问题,一些人有不良的生活习惯,如酗酒、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容易产生家庭暴力,随着妇女受教育程度和经济收入的逐步提高,在面对家庭纠纷时,不再消极被动地面对,敢于通过离婚来摆脱桎梏寻求解脱。豎
(五)“闪婚”而导致离婚的案件
当前社会外出打工者很多都是经人介绍直接相亲,信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几个月甚至几天时间内结婚,这样情况下的婚姻相处时间短,没有感情作为基础,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容易因琐事发生争吵,导致离婚。次类离婚案件在80后提起的离婚案件中比较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