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保护藏族风俗习惯的重要意义
三、法律保护藏族风俗习惯的重要意义
中国政府历来重视包括藏族在内的少数民族文化的继承、发展和创新,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对此,国家和西藏自治区两级人大都有相关的立法或法律条文规定。切实保护好优秀民风民俗,不仅是进行开发利用的基础,也是其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前提。法律保护风俗习惯具有重大意义。
(一)有利于维护祖国统一、安定和民族团结
各民族对本民族的风俗习惯有着特殊的感情,引以自豪,奉为神圣,不仅自己恪守不移,还丝毫不容他人亵渎,藏民族也不例外。周恩来说过:对民族风俗习惯“如不尊重就很容易刺激感情”。一个民族往往把自己的风俗习惯被理解、尊重看成是对自己整个民族的理解和尊重,因此必须以立法、执法、司法的形式保护藏族的风俗习惯。《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都明确规定:个民族都有保持和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刑法》第147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正当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把“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归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是从法律上保护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主权利在刑法上的反映。
藏族同样有按照自己的传统风俗习惯生活,生产和进行社会活动的权利和自由。比如针对藏区个别地方遗留下来的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封建婚姻陋习,自治区人大对国家婚姻法制定了变通条列,该变通条列规定:“飞出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等封建婚姻,对执行本条例之前形成的上述婚姻关系,反不主动提出解除婚姻关系者,准予维持”,这充分说明了国家尊重民族习惯的程度。本人希望建立民风民俗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以更好地保护本民族积极优良的风俗习惯。
(二)有利于发扬和传承本民族优秀文化的繁荣发展
新中国成立伊始即十分重视保护和发展各民族的风俗文化,把它作为中国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贯穿于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实践之中,包括民风民俗在内的西藏文化得到了切实有效的保护和前所未有的繁荣与发展。如“一方有难,八方相助”这是藏民族最古老风俗习惯,这样的习俗至今藏农牧区社会生活中却发挥着特殊的社会伦理功能,值得我们继承和倡导。藏族民俗中有许多优秀的、值得我们保护和继承和民俗事项。如今,我们无论你走到哪里,都能看到传统的藏族服饰、饮食和住房,欣赏到大量传统节日的精彩表演。藏族在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等方面保持了本民族传统风格和方式的同时,当然也吸收了很多体现现代文明、社会发展的新内容。这些无人强迫,都是自愿的。只有法律保护了优良的民风民俗才可以继续得以发展和传承。当然,随着经济的发展、文化的繁荣、科学的进步,优良的风俗习惯将不断发展,而过时的风俗习惯将会逐步淘汰。
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当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指导思想。挖掘、发展各民族优秀文化遗产,以形成中华民族多样文化和谐发展的文化生态,对于这一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重大意义。和谐社会中的文化,重点是生态文化、社会文化、人际交往三个方面,与之相对应的是构建三种和谐关系,即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藏民族传统文化对于和谐社会的形成所具有的意义主要体现在精神层面和促进社会结构合理化两方面。作为一个生态相对脆弱的地区,长期历史中,藏民族形成了一套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良性发展模式,在保持经济发展的情况下,继续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局面,传统文中包含许多合理的因素,值得我们继续完善和加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