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我国经济公益诉讼的评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黄国能 时间:2014-08-22

  三、我国经济公益诉讼的现实基础

  (一)我国法律新增规定
  我国于2012年8月31日通过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其中新增加的第五十五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条弥补以往法律对经济公益诉讼的空缺,使得诉讼主体多元化。
  (二)公民意识的觉醒
  近些年来,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普法教育唤起公民对自己合法权利的重视,同时也关注起社会经济公共利益。有关保护经济公共利益的案件不断出现,这些案件因其经济性和公共性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上海市民邓维捷用建行龙卡在交通银行ATM自动柜员机上进行操作时,意外地发现卡上的余额少了0.3元。经询问,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对跨行查询收取手续费每笔0.3元人民币。邓维捷认为收取跨行查询费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向法院提起诉讼。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研究生郝劲松乘坐北京开往上海的T109次列车,因在车上就餐没要到发票而首次把北京铁路局告上法庭。尽管这次案件败诉,但郝劲松没有放弃维权,几次状告铁路、地铁、税务部门不开发票的行为。作为一个纳税人,郝劲松面对垄断行业、政府部门的不法行为提起诉讼,不仅维护他个人的权益,也维护了公众和国家的利益。虽然仅仅是0.3元和一张发票,但从这两个案例中可以看出公民维护经济公共利益的意识已经觉醒。他们正通过法律途径来对抗经济生活中损害公共利益的不法行为。
  (三)社会发展的需求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经济纠纷案件频繁发生,社会经济秩序遭到破坏,社会经济公共利益受到威胁。这些案件集中体现在不法分子钻我国市场经济不健全的空子,大肆掠夺国有资产,进行不正当竞争谋取暴利,损害国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面对一些触及经济公共利益的不法行为,公民和社会组织因为出于对诉讼费用和力量悬殊对比的考虑,而放弃自己的诉权。因此有必要在诉讼制度上对其进行保障,使合法的经济公共利益得到保障。

  四、我国经济公益诉讼的完善

  (一)设立预审制度
  为了防止原告滥用诉权。审判机关在正式受理经济公益诉讼时,对原告起诉进行审查,以保证原告所控侵犯公益的违法行为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对证据充分的予以提起诉讼,对证据不充分的不予以起诉。若原告故意捏造事实,损害他人利益的应相应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对这种滥用诉权的行为给予限制,来保证法律的公平公正。
  (二)合理分配举证责任
  我国举证责任法律规定的分配标准体现在《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果单一的适用该原则会导致一般组织和个人面临举证的困难。涉及经济公益诉讼中相关举证责任问题:如果由检查机关提起诉讼,其享有侦查权具有相应收集证据的优势,应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若由一般组织提起的诉讼则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因为他们由于自身的原因,获取信息有限,收集证据困难,且缺少专业知识与技能,不可能拥有像检察机关那样的优势资源。为使原、被告双方力量均衡,规定原告只需提供表面证据,若被告否认其损害经济利益的行为,则必须提供反证。与此同时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增加的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三)建立对原告有利的诉讼费用承担
  我国诉讼费用的缴纳是以诉讼标的额为依据逐渐增加,并由原告预交诉讼费用。然而经济公益诉讼一般涉及较大范围的利益。且涉及较高数额的标的和复杂的专业知识。原告可能会花费高昂的技术鉴定费用,一般组织和个人都难以承受。他们往往出于诉讼费用的考虑放弃诉讼,这使得其权益得不到有利的保障。欲起诉但又考虑过多。同时,我国《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败诉人承担诉讼费用,也不利于经济公益诉讼的提起。因此在制度设计上,对一般的组织收取适当的费用,其余的由国家补贴。或是建立起公益诉讼的基金,提起诉讼的一半组织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由基金组织审查通过后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四)建立相应的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障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在司法实践中切实得以实现,对于那些因经济困难而无力支付各种诉讼费用和法律服务费用的公民,无偿提供各种法律上的帮助,以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制度。从其本质来看,它是受国家保护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一种国家义务行为,是现代法制国家必须承担的一种国家责任,它体现了一个国家法制健全程度和对人权保护的重视程。在经济公益诉讼中,原告为一般组织时,他们可能顾及聘请律师的费用。因此完善经济公益诉讼中律师援助制度很必要。国家应补助律师援助的费用,加强律师援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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