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博简三《仲弓》的编联及讲释
摘 要:本文在陈剑先生、李锐先生等对《仲弓》编联的基础上,对《仲弓》作了更进一步的文本复原,并就各简文意进行了讲释。
关键词:《仲弓》;编连
对出土的复原与研究,编联无疑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特别是简牍文献,由于年代的久远,编绳腐烂,造成简牍的先后次序的错乱,再加上简牍残断,这样就给研究者和读者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因此,编联是文献复原、文献研究的第一步。
对于简牍文献的编联,一般不外乎从两方面入手:一是从简牍文献的文本样式,即简牍的形制、长度、编绳的位置、字体书写风格、字的间距以及简牍的色泽等来进行比较判断;二是从简牍文献的内容,即简牍记载内容的前后关系、逻辑顺序、意群和语言特征等来进行前后判断。当然,也还有其他的方法可用。
上博简三《仲弓》是一篇仲弓向其师孔子询问“为政之道”的文章。整理者李朝远先生在文献的释读、编联上功不可没,然仍有可商之处。陈剑、黄人二、林志鹏、李锐诸先生先后也进行过编联,使文献的复原、研究取得了更大的进步,笔者看后,获益良多,然犹觉得未尽意,故此不揣浅陋,在时贤取得进步的基础上,试对文献作进一步的编联复原及文意讲释,以求方家指正。
在下面的编联中,以李朝远先生所整理的简号为基础,省略号表示有残损;简号或说明号[]两端有省略号表示文意相通可相连,但其间有缺字;简号或说明号[]两端没有省略号表示文辞可直接相连;文中[ ]内的字是补字;〈 〉内的字是衍字。简文的字词和句读了许多学者的成果,其间也有个人私见,一并在说明中注出。由于是电脑书写,许多原隶定字就直接写成今字。
季桓子使仲弓為宰,仲弓以告孔子,曰:“季氏…【1】… 使雍也從於宰夫之後,雍也憧【4】[一]愚,恐貽吾子羞,願因吾子而治。”孔子曰:“雍,汝…【26】…與聞之,夫季氏,河東之盛家也,亦【2】[二]以行矣,為之宗,誨汝。”仲弓曰:“敢問為政何先?”【5】仲尼【28】[曰]:“……[三]……老老慈幼,先有司,舉賢才,宥過舉罪。【7】[四]<罪>,政之始也。”仲弓曰:“若夫老老慈幼,既聞命矣。夫先有司,為之如何?”仲尼曰:“夫民,安舊而重與,【8】[五]……上下相復以忠,則民歡承教,害□者不……【22】[六] 早使不行,妥
附簡:……□。孔子曰:“唯政者,正也。夫子雖有舉,汝獨正之,豈不有
说明:
[一]:简1是一支残简,上部完整,下部残缺,长21.9厘米;简4也是一支残简,下部完整而上部残缺,长19.4厘米。从两简的内容来看,文意应是相连,故陈剑先生、李锐先生将二简编连在一起[1]。甚是。按:愚意以为此二简原本是一简。因为根据李朝远先生的整理,认为整简全长为47厘米左右,字数在34至37字之间,第一道编绳距简上端约0.8厘米,第三道编绳距简下端约1.6厘米第一道编绳距第二道编绳约23厘米[2]。此二简合长41.3厘米,字数为29字,当是在第二道编绳处断裂,故而少了5.7厘米,缺了约7字。
[二]:简26可与简4直接连读,“憧愚”即“愚笨”之意。简26是一支残简,上部完整,下部残缺,长23.4厘米;简2也是一支残简,下部完整而上部残缺,长19.9厘米。从两简的内容来看,文意应是相连,陈剑先生、李锐先生也将二简编连在一起[3]。甚是。按:愚意以为此二简原本也是一简,在第二道编绳处断裂,少了3.7厘米,缺了5字左右。“
[三]:简5可与简26直接连读,“亦以行矣,为之宗,诲汝”,意思是说仲弓可以到季氏那里去干干、锻炼锻炼,为季氏主持祭祀,有什么问题,孔子能对他进行教诲。简28只有“仲尼”二字,可能是简5所脱,并补“曰”字。因为从全篇来看,只有孔子在回答仲弓所问“为政”的内容时,用的是“仲尼曰”,而“为政”以外的其他内容,是用“孔子曰”,或许是书写者为了以示“为政”与其他内容的区别而有意为之。“
[四]:简7是一支下部完整而上部残缺的残简,长20.1厘米。据《论语‧子路》载:“仲弓为季氏宰,问政。子曰:‘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故知简7当接于简5、简28之后。惑過
[五]:简8可与简7连读,简8的首字“罪”可能是衍字,整理者已指出。简8是由三段缀合而成的完简,从文意来看,应是同一简。“與(下从止)”,整理者读为“举”,陈剑先生读为“遷”。按:此处可读为“與”,作“给予”解。“夫民,安旧而重与”可解为“民众安于旧的制度习惯而又看重政府的给予救济”,这也是孔子为何强调“先有司”的原因。“先有司”就是“先要设立政府机构为民办事”的意思,而《论语•子路》却只有“先有司”三字,简则简矣,却引起后代治经者的许多争议。
[六]:简22上下皆残,只余中间15字,文意为“……上下之间以忠信处事,那么民众就乐于接受教化,搞…破坏的人就不会[得逞]……”。《论语•卫灵公》:“子曰∶‘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文意相同。以忠信处事,教化民众,是“有司”的责任。《孟子•尽心上》曰:“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善政民畏之,善教民爱之;善政得民财,善教得民心。”故简22 可与简8连接。“上下”,整理者释为“上人”,陈剑先生释为“上下”,从图板上看,应是“上下”二字的合文。“教”,整理者读为“学”,非是,应读为“教”。“害”,有学者读为“曷”[7],有学者读为“蓋”[8],其实,此处读为“害”也可。
[七]:简9长39.7厘米,为原简中段、下段缀合而成,有30字。疑简14可能是此简遗失的上段,有6字,缀合后刚好是一支完简。“妥”,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妥,安也。从爪、女,妥与安同意。”[9]“
[八]:简10可与简9直接连读,因为简10就是孔子对仲弓所问举贤才之事的回答。《论语•子路》载:仲弓为季氏宰,问政。子曰∶“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曰∶“焉知贤才而举之?”曰∶“举尔所知;尔所不知,人其舍诸?”与简文相同。“
[九]:简19长24.4厘米,是由原简上、中缀合而成,文意为“大山有崩垮的时候,河流有干枯的时候,太阳、月亮、星辰的运行犹会出现差错,民众怎能没有无心的过失呢。贤者……”从文意来看,很显然,此简应接在简10之后。李锐先生所作编连亦是如此[12]。
[十]:简16与简3可以直接连读,缀合成一简。从文意上来看,讲的是贤者应该顺应民众,教化民众,不厌弃他们,故知此简可置于此。“顺”,整理者未释,有学者释为“道”[13],有学者释为“顺”[14],从文意来看,视为“顺”更合理,故从之。“厭”,整理者读为“狷”,训为“刚直”,从文意来看,非是,应读为“厭”,训为“厌弃”。“夫子”,指季桓子。《论语·卫灵公》“今由與求也,相夫子”,孔子即称季氏为“夫子”。“道汝思老,其家”,整理者解释说:“‘道’,从,由也。《管子·禁藏》:‘故凡治乱之情,皆道上始。’尹知章注:‘道,从也。’‘思老’,‘思’有考虑之义,‘思老’当近乎下简的‘老老’。‘丌 ’,疑即‘齐家’,虽然上古音‘丌’、‘齐’并不直通。”有学者认为 “道汝思老其家”是一个完整的句式,不应断开。“道”是“辅助”,“思”是“思考、策划”,“老”是“终老”,其意思是说:季氏有许多家臣,他们辅助你谋划终生效命于季氏。[15]其说合理,可从。简16背书有“中弓”二字,是此篇的题名。
[十一]:简17是一支上残下完整的残简,余14字。“刑政不緩,德教不倦。”是说“刑罚政令不能缓行,德治教化不能倦怠”,其中“刑政不緩”是争对“罪”来说的,“德教不倦”是争对“过”来说的。接着“仲弓曰:若此三”的“三”当指“先有司,舉賢才,宥過舉罪”这三项“为政”策略。因此,我们可知此简是孔子阐述“宥過舉罪”的末简,应置于此,作为对“为政”问答的结束。“此”,整理者隶定为“出”,不确,已有学者指出[16]。
[十二]简11可与简17直接连读,简13可与简11直接缀合成一完简,陈剑先生、李锐先生的意见也是如此[17]。但从完简的字数为34至37字之间来看,似乎两简连缀处尚缺几字,或此简就只有31字?故暂从之。“道民興德”的“道”应读为“导”,训为“教导、引导”。“舉之服之,緩施而
[十三]:简15可与简27支接连读,但仍上下残缺。李锐先生缀合简20的B部分(简20是由A、B两部分缀合而成)与简15后[22]。然从图板来看,简20B不能与简15连缀在一起,因为简20B的竹简颜色比较暗,且有墨迹散漫的迹象,这种情况在简20A也存在,而在简15就没有这种情况,竹简颜色也较明亮。另外,在简20A最后的“君”字左边处有一很宽的契口,一直延展到简20B的第一字“子”的左边。可见,简20A、B两部分原本就是一简,整理者的缀合是正确的。“
[十四]:陈剑先生将简6与简23B(简23是由A、B两部分缀合而成)缀合成一支完简,[23]从文意和两简的外形来看,都比较合理,可从。此简大意是“雍,你知道吗?仲弓回答道:‘我没有听说过。’孔子说道:‘祭祀,是恭敬行事的根本,所以用来安生立命,不能不谨慎对待;丧葬……’”
[十五]:简23A可与简24缀合成一支完简,可与简23B直接连读。此简大意为“(丧葬),最爱的人死了,所以用来成全死者,不能不谨慎对待;行事,应选择成年时进行教导。每一日以善行立世,所教化的都会有收获,若某日不以善行立世……”“巽”,读为“选”,《史记•平准书》:“古白金三品,其一曰重八两,圜之,其文龙,名曰白选。”可见“巽”通“选”。“年”,整理者隶定为“华”,有学者疑为“求”[24]。按:从字形来看,或为“年”的讹变,可定为“年”,《说文》:“年,谷熟也。”可指代“人成年”。“教”,整理者读为“学”,非是,应读为“教”。
[十六]:简25可与简24支接连读,整理者已指出。简12是一支上残的残简,余16字,从李锐先生之说,缀合在简25之后[25]。此简大意为“所教化的都会崩溃,难道不应该谨慎吗?仲弓说:‘现在的统治者,使人心情不能畅快,决策等不到成功实施,独独厌弃民众,难以执行政令。’孔子(接简21)说…”“崩”,整理者读为“恶”,陈剑先生从谐韵的角度,认为读为“崩”,可从。“
[十七]:简21可与简12直接连读。因为简12仲弓讲道难以“为政”,此简文意为孔子对仲弓的劝导之辞。大意为“(孔子)说:‘雍,古时侍奉君主的人,以忠诚和恭敬行事,虽然那样很为难,你只好以……’”
[十八]:简18是一支上下皆残的残简,余17字,从文意看,当为孔子对仲弓的劝勉之辞,故置于此。大意为“……不要自我懈怠。从前,夏、商、周三代圣明的君王,拥有四海之内,犹且来……”
[十九]:简20是由A、B两部分缀合成的一支完简。大意为“那些过错。仲弓说:‘现在的统治者,顽固地坚持过错、沉溺于流言令辞,难以采纳正确的意见。’孔子答道:‘现在的统治者,在祭祀、丧葬、行事方面,肆意放纵自己的情欲、随便马虎办事,大概接近于瞎了眼睛。’”“愎過攼析”,整理者云待考,“愎”原为“孚”,陈剑先生转读为 “愎”,但也有学者读为“保”[26],二者意思一样,即“坚守过错”;“攼”,有学者读为“捍”,与“愎”同义;“析”即“析言”,指“言词荒谬”[27]。“竭”原为“滐”,整理者转读为“竭”,可从,但也有学者读为“止”[28]。对于“三”字处的断句,学界意见不一,整理者将“三”字断为下句,为“今之君子所竭其情、盡其慎者,三害近與矣”,并认为“三害”是“三患”,《礼记•杂记下》:“君子有三患:未之闻,患弗得闻也;既闻之,患弗得学也;既学之,患弗能行也。”也有学者,将“三”字断为上句,为“今之君子所竭其情、盡其慎者三,蓋近與矣”,认为“三”是前文的“夫祭、夫丧、夫行”,“害”通“蓋”,“與”读为“譽”。[29]“
[二十]:附简一支,上下皆残。从文义与书写风格来看,与《仲弓》相近,这点整理者已指出。从意群来看,也无法与文中各简缀合。
注释:
[1][3][13][17][23]陈剑.上博竹书《仲弓》篇新编释文(稿)[J].“简帛研究”网,2004-4-18;李锐.《仲弓》新编[J].“清华大学简帛研究”网,2004-4-23.
[2]李朝远.仲弓[J].見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12月第一版.以下整理者所释全见于此,兹不再举。
[4]陈剑.上博竹书《仲弓》篇新编释文(稿)[J]注释3,“简帛研究”网.以下陈剑先生所释全见此文,兹不再举。
[5]李锐.《仲弓》补释[J].“清华大学简帛研究”网,2004-4-19.
[6][19][21]季旭昇.上博三《仲弓》篇零釋三則[J],“简帛研究”网.
[7]晁福林.上博三《仲弓》篇简序调整之一例[J].“简帛研究”网,2004-6-6.
[8][16][29]黄人二、林志鹏.上博藏简第三冊《仲弓》试探[J].“简帛研究”网.
[9]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
[10]申红义.《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三)《仲弓》杂记[J].“简帛研究”网.
[11]杨泽生.上博竹书第三册零释[J].“简帛研究”网.
[12][22][25]李锐.《仲弓》新编[J].“清华大学简帛研究”网.
[14]禤健聪.上博简(三)小札[J].“简帛研究”网.
[15][26]杨怀源.读上博简《中弓》札记四则[J].“简帛研究”网.
[18]李锐.《仲弓》續釋[J].“清华大学简帛研究”网.
[20]陈剑.上博竹书《仲弓》篇新编释文(稿)[J].“简帛研究”网;又见李锐.《仲弓》續釋[J].“清华大学简帛研究”网.
[24]陈剑.上博竹书《仲弓》篇新编释文(稿)[J]注释17.“简帛研究”网;又见禤健聪.上博简(三)小札[J].“简帛研究”网.
[27]侯乃锋.《仲弓》篇“攼析”試解[J].“清华大学简帛研究”网.
[28]廖名春.郭店簡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