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书《周易》考释三则
简5-6云:“上九:或赐
A,整理者释文作“
按:A,今本作“鞶”,帛书本作“般”。A当分析为从糸畔声1,可能是“鞶”之异体,而非通假关系。信阳简有“反(从糸)”字。简2-012云:“緅与素锦之反(从糸)襄二十又一,緅与青锦之反(从糸)襄七。”朱德熙、裘锡圭先生认为“反(从糸)襄”当读为“縏囊”,縏或用丝制,或用革制,所以字亦作鞶2。二位先生所言极是。A从糸畔声,“反(从糸)”从糸反声,二字形符相同,声符相近,很可能就是一个字。而“畔”、“ 縏(鞶)”皆并纽元部字,故A有可能是“縏(鞶)”之异体。
二
简38云:“九四:
B,整理者释文作“誫”。简38下注释云:“誫”,动。《列子·黄帝》:“罪乎不誫不止。”,张湛注:“罪或作萌,向秀曰:‘萌然不动,亦不自止,与枯木同。’” 简40下注释云:誫,详第38简注。臀无膚,受振而觉坐立不安。
按:B,又见简40,其辞云:“九晶(三):B亡(无)肤(膚), 丌(其)行緀疋,
三
简40云:“九二:
C,整理者释“
按:C,又见于简41,皆属《姤》卦。其辞云:“九四:C亡(无)鱼,己(起)凶。九五以芑(杞)C瓜,含章,又(有)忧自天。” C,今本皆作“包”,帛书本皆作“枹”。《易·姤》 “包有鱼”,《释文》:“包本亦作庖。下同,荀作胞。”唐石经作“包”,孔疏作“庖”。《易·姤》“包瓜”,《释文》:“包,子夏作苞。”
从上引整理者注释看,整理者实际上是将“
1其右所从实为“畔”字。“畔”字见郭店《老子甲》简25、简30,上博《容成氏》简45,读为“判”或“叛”。
2朱德熙、裘锡圭:《信阳楚简考释(五篇)》文,原载《考古学报》1973年1期,又收入《朱德熙文集》第五卷,商务印书馆,1999年。
3 俞樾《诸子平议•列子平议》:“誫即震之异文。不誫不止者,不动不止也。”字又作“唇”。《说文•口部》“唇,惊也。” 又桂馥《义证》:“唇,经典借震字。”段注:“唇,后人以震字为之。”
4该字李零先生原释文作 “唇”,读为“朕”。杨泽生先生《上海博物馆所藏竹书札记》释作“震”。同学何有祖《读上博简<容成氏>偶得》疑“唇”读如唇齿之唇。后两篇文章均载《简帛研究》网站,可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