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西安·戈德曼文学社会学理论初探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0-08-13
一、探索文本的意义结构 詹姆逊曾认为对于马克思主义批评而言,“形式本身实际上只是内容在上层领域内的实现。……形式是内容本身深层逻辑最后的清晰表述。”[2](p.278)它也是某种深层的相应的社会和结构的标记。因此,从形式中探索这种社会历史的深层结构就是批评的任务。在戈德曼那儿需要解决的就是在伟大的作品中找出与社会历史的深层结构与集体主体世界观同构的意义结构,从而使这些深层结构和世界观得到彰显。何谓“有意义结构”?“发生学意义上的结构过程来源这样的事实,即诸个体———以及他们所组成的各种社会集团(诸个体构成的集团,其中,诸个体发现他们或在某些时候或多或少重要的方面,或在相似的环境内处于相互的关联之中)———寻求统一一致的方式,处理那些有关他们与周围环境间关系的问题聚合体。或者换种方式说,他们试图通过他们的行为(实践),在他们自己与这些环境之间建立一种平衡。”[1](p.61)因此,结构并不是孤立的存在,它一定是为了解决问题,实现目的,完成功能而存在。这样的结构才是有意义的结构。“结构本质上是由完成某一特定环境之某种功能的必然性所决定的。……结构通过其意义特性而存在,而这意义特性又来源于它要满足某一功能的不可逆转的倾向。功能只能通过结构来实现,而结构在它们恰当地完成了某一功能的意义上,又是有意义的。”[1](pp.12-13)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这些有意义结构之中并不存在永久性的东西,随着旧有功能的丧失和新功能的出现而不断地解构和重新结构。为什么要把文学作品作为有意义的结构来看待?此问题涉及到戈德曼研究人文科学方法的一个根本原则:即人类的行为总是具有意义结构的假设。这一假设的立足点就来自于主体与客体、价值和事实、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戈德曼一再强调的一个根本观点就是不能把一切人文现象当作独立于主体的纯客观现象来看待。“所有社会现实都是为物质事实与智识的事实同时构成的,而这些事实也结构了研究者的意识,并且地暗示了各种价值判断。”[1](p.63)所以,一切历史社会事实必须与主体相联系才能得到充分的理解。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实践受制于特定时期内的一整套精神结构,精神结构中不同因素的有机联系建构了人类的行为。我们由此可以认为,精神结构建构了一切人文现象,当然也包括文化的创造。这些精神结构是有意义的结构,它们并不是孤立的存在,是为了回应环境所提出的问题而形成的。因此,“伟大的、文学和作品的这种内在结构,应当归因于这些事实:在一致性的高级层次上,它们对人类面临的一系列为人类相互间关系和人与自然关系所提出的基本问题表现了各种全面的态度(即世界观)。”[1](p.83)“如果一部文学作品在概念层次、言语或感觉意象层次上表现了一种世界观,它就具有了哲学、文学或艺术的效用。”[1](p.85)接下来我们所面临的任务就是在每一种具体分析中,如何阐明人们所要研究的事实的具体意义结构。戈德曼为此提出了两个互补的认识过程:理解和解释过程。“理解和解释不是两种不同的智力方法,而是一种同样的、一种指示不同坐标的方法。理解就是在确定的情况下阐明这样或那样的文学作品中的被研究客体内在的有意义结构。解释只不过是将作为构成和功能因素的结构归入研究者的结构中,并非以细致地,但却在足以使被研究的作品起源,清晰地出现的程度上发掘出直接的总体。然而这仍需要将总体结构作为研究对象,使解释变成理解,使解释式研究不得不与一种更加浩瀚的新结构相协调。”[3](p.72)当然,这种认识过程并不是简单直线式的前进过程,而只有通过整体和部分之间持久循环的成功接近,它才能向前跨进。在《隐蔽的上帝》中,戈德曼对此做了详细的说明。比如,理解《思想录》中的一篇箴言,就是对这篇箴言内在一致的结构的说明;但为了能够解释这个结构,就必须与《思想录》全文进行比较,解释了部分的结构,也就对《思想录》内在一致性的结构进行了理解。而《思想录》又可以在一个更广泛的结构比较中得到解释,即在17世纪下半叶起过重要作用的冉森主义世界观。解释了《思想录》的整体结构,也就对冉森主义世界观(特别是极端派的冉森主义世界观)作了理解。尔后依次将冉森教派放入穿袍贵族结构中,将穿袍贵族纳入整个17世纪下半叶的法国社会,最后将法国社会纳入至今的西方世界不断地进行理解和解释。通过这一系列的分析,《思想录》的意义结构便被充分地揭示出来。
二、作为社会斗争的文化实践 文化创造的主体被戈德曼规定为是一种超个人的主体———集体主体,而不是个体。戈德曼将文化创造的主体奠基于集体主体,从而也就将文化实践引入到社会实践的领域。集体主体也是有意义的结构,它是诸多个体在社会分工的过程中按照特定意义关系聚合起来的整体。在社会形成的角度上我们不可能说孤立的个体是有意义的,因为离开了整体个体既无意义也无功能。一切个体的意义与功能都必定是在集体主体的整体之内而言的。“一切历史的行动,从打猎、捕鱼到审美的和文化的创造,唯有当它们与集体主体相联系之时,它们才能被科学地研究,才能为人们所理解,才能诉诸于理性。”[1](p.45)在各种群体之中,“还有些对于精神和艺术生活与创作最为重要的群体:即与基础相联系的各个社会阶级;直到今天经济基础对于人的思想意识生活一直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不过并不是所有以共同经济利益为基础的群体都构成社会阶级。这种经济利益必须以全面变革社会结构为目标;这种经济利益还必须通过对人的优点、缺点的全面评价,通过一种理想,关于未来的人类、人与人、人与世界应当具有的关系的理想,在思想意识方面也这样表现出来。”[4](pp.20-21)戈德曼认为原子式的个体主体是无法形成有机的总体社会的。他以弗洛伊德的理论为例进行了论证。在弗洛伊德理论中,他将个体作为主体,将人与人之间关系描述为里比多自由满足的主客体关系。譬如:“将孩子遇见的第一批人,特别是母亲和父亲作为对象,以达到里比多倾向的自由满足,但这种满足将导致一个后果,建立极小的自治集团,阻挠任何更加广泛的社会的形成。”[3](p.103)因此,在戈德曼看来,要在单独的个体层次上使诸结构具有功能,并且阐释它们的意义和它们发生的因素,这是极不合适的。个体的建构只有与个体的社会化,与组成他不断扩展的集体范畴相联系时才能得到说明。文化创造的真正主体是集体主体,而在主体与文化创造之间起核心作用的是世界观。“所谓世界观,乃是指一种联系紧密、不可分割的、关于人与人以及人与宇宙之间的联系的观点。”[1](p.124)世界观在戈德曼那儿并不是对某种现实的纯粹被动的静态反映,世界观建构了人类的行动“人为了能生活下去和有所指向,他总是被迫将一种或多或少是有意识的秩序引入他们对世界总体的表象中;任何集团都企图创造出一种我们提到过的同样的表象,构成文化创造主体的特别集团则企图创造出一种世界观。”[3](p.51)一种有效的世界观可以基于具体的环境而成功地使经验现实得到阐释并控制行为的方向。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