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档案管理防灾抗灾机制初探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4-03-26
3.要进一步推进档案工作应急管理法律建设,制定各项配套规定。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寿命,不仅是档案工作者的崇高使命和艰巨任务,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赋予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其一档案部门应当在国家防灾抗灾的相关法律基础上,针对档案工作特点出台一些具有专业性、技术性的法律规范。目前,国家档案局制定的《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还远远不够,应当完善法律法规,并制定配套规定,完善具体制度。在档案管理防灾抗灾中建立完备的法律支撑体系,对与防灾抗灾有关的一些重大事项做出比较明确的规定,如各级政府、档案机构乃至公民对于档案管理防灾抗灾所负有的责任、防灾抗灾规划的制定、发生灾害后的应急程序和职责所在等等。完备的法律体系为档案防灾抗灾提供法律保障和制度规范,有利于“机制”的有效运行。其二要做好相关法律的宣传普及工作,增强履行档案管理防灾抗灾法律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的自觉性。其三要加强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机制”依法开展,落到实处。
4.要健全档案工作应急管理保障体系。一是加强档案应急队伍建设,建议在全国“防灾减灾日”这天,档案部门要开展普及档案防灾抗灾知识的教育和受灾档案的抢救修复技术讲座,举办防灾抗灾演习和训练,增强档案工作者的灾害预防意识。建立专家组,让他们参与组织重大灾害救援的技术指导,培养一支业务精湛、训练有素、作风过硬的应急救援专业化队伍。二是加大资金投入,每年适度安排专项资金,建立救灾资金应急拨付机制,确保24小时内将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到位,档案灾害得到及时救护。三是加强物资储备,档案机构应按照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配备自动报警、灭火、去湿、消毒、防火、防水等必要的档案安全保护设备和器材。
5.运用科学方法,积极做好灾后档案的抢救和保护工作。国家档案局要及时派出档案保护方面的专家到灾区指导灾后的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对于受灾较重、库房坍塌、档案被埋的要及时与抗震救灾指挥部门沟通,取得他们支持,尽早将档案抢救出来,转移到安全地带。对于库房开裂,装具损坏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将档案转移出来,妥善保管。对于不同的受损材料和水淹材料,在档案保护专家的指导下,采取不同的科学处理方法。特别是对水淹档案,要及时采取冷冻或干燥的办法稳定档案的状态,避免灾情进一步恶化。
6.进一步完善异地档案灾害备份管理制度。每个档案机构应推行历史档案分级保护,建立极其重要档案名册,制定极其重要档案的保护计划。建议一个档案机构的1%至7%可作为极其重要的档案,对馆藏中最珍贵的历史档案,建立本地特藏室,实行特殊的保管方式和保护措施,同时,异地保存极其重要档案的复本,并定期更新。缩微和出版极其重要档案也是切实可行的异地备份保存方式。随着电子政务工程的推进,各地方政府还可以创建“电子政务灾难备份中心”,以降低电子政务信息的灾害风险。为维护我国档案信息数据的安全,政府应尽早颁布可维护数据灾备市场诚信度的法规与制约措施,创建我国档案信息数据远端异地灾备平台或基地。
7.建立档案信息处理机制,发挥档案资料在抗震救灾中的重要作用。各级档案馆和机关档案室要打破常规、特事特办,将抗震救灾工作急需的工程图纸、建筑蓝图、城市地图、地下管线、人口户籍以及单位人员名册等档案主动提供给抗震救灾指挥部门。档案部门要坚守岗位、及时服务,做到抗震救灾需要什么档案资料,就提供什么档案资料,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抗震救灾中的重要作用。
注 释:
①侯怡敏.论灾难预防对档案保护的重要性.兰台世界, 2007年3月下半月.
②新浪网http://finance.sina.com.cn/g/20080707/19075064367.shtml.
③国家档案局.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中国档案报,2008年10月2日第二版
参考文献:
1.马翀.历史档案分级保护体系构建初探.档案学研究,2007(3).
2.国际档案理事会.档案馆灾害预防控制指南.中国档案报,2008年5月29日第三版.
3.刘家真,许杰.影响我国数字信息长期保存问题与解决方案.档案学研究,2008(4).
4.向立文.突发事件档案信息处理机制研究.档案学研究,2007(6).
5.杨安莲.国外档案机构应对突发事件的主要做法及其借鉴意义.档案学通讯,2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