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时期档案人员专业教育培训工作的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马素萍 时间:2014-04-25
  三、以注重能力、学以致用为目标
  
   档案教育培训应根据不同岗位对人员素质与能力的需求,以及档案事业发展对档案人员知识更新的要求,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围绕档案人员最想学到的知识、最想掌握的技术、最想解决的问题,不断完善原有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教学模式,形成有助于培养档案人员实际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教学体系,最终达到学以致用、提高档案工作质量与水平的目的。
  针对档案人员兼职多、中青年人员多的现状,在教学内容上,应加强电子文件与档案管理内容的培训,提高档案人员应用信息技术管理档案工作的能力,以便在有限的工作时间内提高工作效率;在教学方式上,应针对新上岗的人员和已在岗工作多年人员的不同需求增加不同专题的网络教学内容,增强档案人员应用网络资源进行自学的意识和能力。
   针对档案人员文化程度高,而档案专业文化程度低的现状,在教学形式上,应注重采取案例式教学,增加档案管理的实操课程,以使新上岗的非档案专业毕业的人员尽快掌握工作方法,提高其业务能力。同时,还应注重采取研究式、互动式的教学形式,以培养已在岗多年的非档案专业毕业人员分析、研究问题及创新工作的能力。
   针对不同岗位对人员素质与能力的要求,应分级分类组织不同类型的培训班。对于档案部门领导的培训,应重点组织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时事形势以及档案工作面临的新问题与发展趋势等方面内容的培训,以提高档案部门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和科学决策能力;对于档案馆、室业务人员的培训,应针对档案馆与档案室的职能与任务不同,分别组织其进行档案收集、整理、鉴定、保护、编研与利用等方面内容的培训,以提高其精通业务和创新工作的能力;对于档案局的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应重点加强档案法制建设和档案标准规范的培训,以提高其依法行政、规范指导的能力。
  
  四、以培训与考核、培训与使用相结合为保障
  
   档案法律法规明确档案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指导所管范围或所辖区域的“档案宣传与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为了使档案法律法规对有关档案人员教育培训的规定落到实处,应做好培训与考核、任用的结合或关联工作。
   做好培训与考核相结合,要求档案教育培训的组织者应严格考核制度,科学、合理地设计考核内容和考核形式,确保考核成绩能真实地反映档案人员学习、掌握专业知识的实际水平;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做好档案教育培训指导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档案教育培训组织者培训情况的考核以及对各单位保证档案人员依法进行专业知识学习情况的检查、考核。
   做好培训与使用相结合,要求各单位在调配、任用档案人员时应考虑其是否参加过相关岗位档案专业的教育培训及其考核的结果。如调配的档案人员未达到相关岗位的档案教育培训的要求,应在到岗后一年内完成相应内容的培训任务;依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人事)部门在任用考察档案干部时,应将其接受教育培训,其中包括档案专业教育培训的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将对档案教育培训组织者和各单位有关教育培训的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单位或部门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之一;要将档案人员参加培训与考核情况作为其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一个基本条件,并作为对个人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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