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建设服务型政府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4-01-04
(二)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建设服务型政府,基础是理顺行政管理体制,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突破口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要进一步合理界定和调整政府职能,集中精力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要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社分开,坚决把不该由政府管的事交给企业、市场、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
1.从审批型政府转向服务型政府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有必要通过规制市场行为和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市场竞争活动的公平、公正,降低市场经济活动的运行成本,增进市场效率。但政府规制不应成为维持政府部门利益的手段。政府设置过多过繁的审批或检查项目,有的甚至是乱收费、乱罚款,大大增加微观主体的市场运行成本和制度成本,同深化市场改革的要求背道而驰。因此,应当进一步大幅度削减行政审批,减少行政干预中的随意性,促进生产要素的流动,使各种生产要素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优化组合。
2.从高成本政府转向高效率政府
逐步降低政府行政成本,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前提。政府运作的高成本与政府服务的低效率是如影随行的。通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责权,明确中央和地方对公共服务方面的管理责权,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从而提高工作效率;社会中介服务组织也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特别是信息成本的有效途径。积极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减少政府规制范围,也有利于减低行政成本。
在逐步降低政府成本的基础上,增强政府的回应性是提高政府服务效率的又一重要环节。政府的回应性是衡量政府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公共管理人员和机构应当定期地、主动地向公民、企业征询意见、解释政策和回答问题,对公众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及时作出处置和负责的反应。具有充分回应性的服务型政府模式,导致政府在权力结构中角色的变化:政府由原来的公共权力统治者,变为市场秩序的监管者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
3.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健全公共服务体系
加快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把生产投资型财政转变为公共服务型财政,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根本基础。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公益性、基础性领域的投入。建立严格、高效的财政支出管理体系,建立政府统一预算,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和约束力。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合理界定政府投资主体和投资领域。规范政府收支管理。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政府资助体制,提高政府资助的公开性、公正性和经济社会效益。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完善社会保障特别是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机制。
4.建设服务型政府,办事必须公开化;在政府行政程序上,建设阳光政府
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改进行政质量,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政务必须向公众公开,包括政府组织的使命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常用法规公开以及办事结果公开等。在政府行政技术手段上,建设电子型政府。它不仅可以使老百姓能够得到更广泛、更便捷的信息和服务,而且可以大大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政府服务效率,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方式,改变政府与企业、公民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做到透明化、公共化,从而减少滋生腐败现象产生的温床。要建立高效政务服务体系,继续完善各级政府及部门的“政务大厅”,推行“一站式服务”,在基层建立“政务超市”。
5.建设服务型政府贯彻一视同仁的原则;放宽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准入
应当进一步大幅度削减行政审批,减少行政干预中的随意性,促进生产要素的流动,使各种生产要素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优化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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