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模式的改革措施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4-01-04
3.2 建立市场行为监督保障系统
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不是放任自流的自由经济,而是法制经济。政府职能部门要运用法律、法规,规范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市场行为,依法制止垄断和种种不正当竞争,保障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健康运行,发挥调节作用,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3.3 加强对造价咨询机构和专业人员的管理
咨询中介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近几年我国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在建筑市场中起到了重要的中介服务作用。但作为一种新兴行业,确实存在不少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从三个方面加强管理:1、理顺体制,加强领导。向有关部门讲明造价咨询工作与工程造价管理密切相关,是建设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2、健全法规,加强治理整顿。应按照我国的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严格执法,使不守法者没有市场,这样才能创造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3、积极培养咨询从业人员队伍,提高业务水平。结合我国资格证书制度,大力推行执业资格认证,力争使从业人员的素质有较大提高,逐步从单一的预结算编审走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4 结语
总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造价管理模式的改革已经是势在必行,所以我们一定要学会抛弃之前那些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思想观念,积极的为我国工程造价的管理模式改革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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