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品牌的“信号”功能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于永娟 时间:2014-01-08

  所以采取品牌策略的都是优质产品;不采取品牌策略的既有优质产品也有劣质产品,其中优质产品不采取品牌策略所占比重为W*(1-p)/(1-W*p),劣质产品不采取品牌策略所占比重为(1-W)/(1-W*p)。
  3.模型分析
  (1)有品牌信号的消费者剩余:EVBS(Expected Value with Brand Signal)EVBS=Vb-Pb:消费者根据品牌信号做出选择得到的消费者剩余,在图表二中表现为A。
  (2)无品牌信号的期望剩余:EVNBS(Expected Value with Non-Brand Signal)
  (3)品牌信号有效性:EBS(Effectiveness of Brand Signal)
  显示品牌作为有效信号的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把采用品牌信号所得到的消费者剩余减去没有品牌信号下的消费者剩余,即EBS=(A+C)-(B+D),于是我们得到
   EBS=EVBS-EVNBS=*(Vb-Vnb)。我们得到EBS>0,也就是说采用品牌信号策略是比不采用品牌信号策略好的。
  又因为EBS=*(Vb-Vnb), EBS的取值在W和p一定的前提下还和(Vb-Vnb)有关,(Vb-Vnb)指的是优质产品和劣质产品给消费者带来的效用之差,这个差值越大,则EBS越大,即品牌有效性越大。如果我们让优质产品有品牌,劣质产品无品牌,这个差值我们还可以理解为品牌带来的效用差。也就是说有品牌和无品牌必须是有差别的,品牌是能够带来效用增量的,这个增量越大则品牌作为有效信号的作用则越大。
  (4)品牌信号有效指数:IEBS(Index of Effectiveness of Brand Signal)
  IEBS=EBS/(Vb-Vnb)=
  以上等式清楚地表明品牌有效性指数取决于两个因素,W和p。在这两个变量中我们本文中更关注p的大小对于IEBS的影响,很显然p值越大IEBS值越大,即品牌信号有效性越强,也就是说越多的优质产品的生产商采取品牌策略,则品牌的信号有效性就越强,消费者剩余就会越大。从这一点上我们清晰的看到了品牌对于社会福利的影响,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品牌能够增加消费者剩余从而提高社会福利。
  并且当w=1时,IEBS=0,这就说明当所有商品都是“好”商品的时候,品牌信号有效指数为0,即品牌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性了。这再一次充分说明品牌的作用就是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作为信号“去伪存真”的。只要有信息不对称和良莠不齐现象,品牌就有存在的必要。
  三、总结
  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使得好酒也怕巷子深,世界上的顾客不会去买最好的产品,只会去买他们知道并且信得过的产品。在信息不对称下品牌的作用得以凸显,品牌成为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一座桥梁,企业通过它将许多有效的信息传递给消费者,降低消费者的搜索成本,提高搜索收益,提高了选择效率,增加消费者剩余,增进了需求,同时实现了企业的经营目标。

  参考文献:
  [1]孙曰瑶,品牌经济学原理[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2]梁静,品牌对信息不对称程度的影响分析[D].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