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的反思与构建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刘海 时间:2014-05-28
  三、我国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的完善
  1.建立健全高速公路管理法规体系。我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颁布,为高速公路的管理工作提供了保障,但是针对高速公路相对于一般公路的特殊性,这些法规还不能完全满足高速公路发展的需要,笔者认为还应着手建立针对于高速公路的法律法规,以保证高速公路能顺利发展。建立高速公路管理新体制要充分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通过立法,调整现有高速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的地方,理顺高速公路建设特别是运营管理中的各种关系,依据《公路法》,充分考虑高速公路的特点,制订、完善高速公路的管理办法、法规和规章。但是,走法制道路也需要一个过程,基于高速公路的公益性和发展的阶段性,客观情况不允许我们乐观地去观望和等待,高速公路管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还要依靠各种优惠政策和特许政策。因此,可根据本地区高速公路发展形势和法制化进程,首先通过地方人大提案讨论通过,建立地方性高速公路法规,使高速公路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建立在较完备的法律基础上,逐步实现科学化管理,促进高速公路健康的发展。
  2.完善高速公路经营制度。由于高速公路具有公益性和商品性二重属性,投资巨大,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致使高速公路的管理不应局限于行政管理,而更应该注重经营管理。根据高速公路事业发展的需要,可以有偿转让某些符合条件的已建成高速公路的经营权,采取多种措施,拓宽融资渠道,有效地筹措建设资金,解决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短缺问题。同时引入现代企业经营机制,以求提高高速公路资产的使用效益。在当前的形式下,要完善高速公路管理体制,高速公路经营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是重要内容。完善高速公路经营制度要认真界定政府和经营企业的职能。
  3.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高速公路管理组织模式,对里程较短的高速公路,且在一个地区有几条,采取多路一公司,实行条块结合的经营管理。这些高速公路公司主要负责高速公路收费经营、高速公路维护保养及大中修工程,高速公路加油、修理、餐饮经营,规定区域广告经营,土地开发利用等。这种“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授权经营”的组织模式,明确了政府和企业的各自职能,双方各司其职,政府行政部门通过法律、法规的完善,管理技术标准、运行总体目标的统一,尽可能缩减对企业的行政管理范围,给企业以充分的自主经营空间;另一方面行政部门也要采取适当方式,在履行必要行政职能时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
  总之,高速公路管理体制对于高速公路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要锐意改革,勇于实践,努力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高速公路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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