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分析与对策探讨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4-05-28
第一,要从管企业向管资产、管股权这个方面转变;第二,要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第三,要从个别的管理,就是对各个“企业-厂-策”的管理,转向制度化管理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是处理好管人、管事、管资产三者的结合。管人。要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基础上,按照市场经济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现党管干部方式的转变。对国有独资企业,仍可实行现行的管理方式对非国有独资和全资子企业,应取消干部的行政级别,采取国际通行的推荐或委派董事的办法,至于是否能当选董事长,则由营运主体或企业董事会选举确定对非国有独资或全资子企业、,总经理人选一般不推荐,更不得直接任命,而应完全由董事会依法定程序确定。要注重实施人力资本管理。知识经济时代的企业,必将是一个以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所组成的和谐的经济实体,而且相当一部分企业人力资本的作用将超过实物资本和货币资本的作用。故对剩余价值的分配要做到既按出资者份额分配,又要按人力资本的份额分配。实践上可通过年薪制与持有股份及股票期权相结合等形式使企业的劳动者和经营管理者把自己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真正紧紧地捆在一起。对一般竞争性国有资产或资本营运主体,国有资产不同占有形态的变化,应由营运主体根据实际自主确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只需对国有资产的价值形态实行总量控制,考核营运主体在价值总量上是否保值增值,要逐步实现从前置性审批管理向后置性监督管理转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监督营运主体是否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科学决策,而不是事事都要事先报经审核和批准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利益将来主要依靠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来维护。
三、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一)建立起对经营者的激励机制
理论与实践都证明,对于经营管理者这样一类代理人,其从事代理业务的动力主要来自:一是对较高社会地位、对自己从事事业发展的追求;二是对丰厚经济收入的追求;三是市场竞争以及股东的压力。只要我们建立起一套科学的切实可行的激励机制。就可以激发出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首创精神。
(二)解决好对代理人的约束机制问题
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约束关系要依靠契约和一整套制度来实现。契约对双方都有约束关系,现在我们主要研究国有资产的委托者怎样约束国有资产的代理者。要对国有资产的代理者实行有效的约束,首先要与代理者签订明确的委托-代理契约,并相应地制定出一整套切实可行的监督、考核、评价制度和办法。这是约束机制的基础。在公有产权基础上委托者对代理者的监督、约束和考核可以考虑通过以下途径实现的:一是作为一种制度,由某种代表机构来;二是公有产权相应要求具有较多为公思想和觉悟的人来做委托者和代理者。在我们的各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委托机构中,要选拔具有这种奉献精神、有才干的人。在我们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总是可以选拔出这样的一批人。
参考文献:
[1]邵秉仁.创建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2]张治栋,樊继达.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层思考[J].中国工业经济,2005,(1).
上一篇:项目采购风险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