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动物性食品药物残留的危害及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李英英 时间:2014-05-28

  (3)加强监督检查。对养殖场(户)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其用药情况,检测动物体内药物残留。对畜禽屠宰厂屠宰的畜禽进行监控,屠宰前一定要检查用药记录,决不准许屠宰休药期内的动物。同时对其屠宰后的畜禽产品进行药物残留的抽查检验,发现有药物残留超标的畜禽产品,按规定严肃处理。
  (4)兽医和食品动物饲养场应该遵循畜禽用药的重要原则。兽药残留对人类的潜在危害正在被逐步认识,严格遵守体药期规定,将药残减到最低限度直至消除,保证动物性食品的安全,是兽医和食品动物饲养场用药的重要原则。①制订合理的给药方案。给药方案包括给药剂量、途径、频率、疗程,还要根据动物的品种、年龄、用途,选择合适的药品。②做好使用兽药的登记工作。避免兽药残留必须从源头抓起,严格执行兽药使用登记制度,兽医及养殖人员必须对使用兽药的品种、剂型、剂量、给药途径、疗程、给药时间等登记,以备检查。③严格遵守休药期规定。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是减少兽药残留的关键措施,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兽药使用指南》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休药期,以保证动物性产品没有兽药残留超标。④避免标签外用药。药物的标签外应用,是指标签说明以外的任何使用,任何标签外用药均可能改变药物在体内的动力学过程,使食品动物出现兽药残留。⑤严禁非法使用违禁药物。为了保证动物性产品的安全,近年来,我国兽药管理部门规定了禁用药品清单。兽医和食品动物饲养场均应严格执行这些规定。⑥人和动物不用同一类抗生素,动物应用动物专用抗生素(如杆菌肽锌、黄霉素、泰乐菌素等)。
  (5)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严格执行《兽药管理条例》。
  (6)加强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建设。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加强设备建设,加强培训,不断提高监测能力和水平。
  (7)逐步建立一批畜禽产品安全标准化示范区,扩大有机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生产基地的规模。
  (8)加大打击力度。对那些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动物性产品销售商、加工厂和养殖场等进行严厉打击,一直追溯到源头,从严从重打击违法行为。净化市场,让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