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美国的辩诉交易中的辩方处境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4-05-28
对于辩方整体来说,辩诉交易对于他们来说更不是一种帮助,因为如果他们能够共同拒绝接受控方提出的交易条件,他们的状况都会更好。如果单独来看每一个案子,当然这种威胁是可信的。在一个案子,对于一个嫌疑人来说,公诉人的确有足够的时间和资源来使嫌疑人如果不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就会进入庭审的威胁成为现实,但是公诉人在特定时间内是要与很多嫌疑人进行交易的,比他真正能够带入庭审的人要多得多,事实上,他不可能把对于这些嫌疑人的威胁都变成现实。认识到这一点支持者地观点的缺陷就可以看出来了,因为我们可以发现辩诉交易不是一种增加的选择,而是一种替代的选择。在大多数情况下,由于庭审不可能发生,只在一小部分情况中发生,所以它替代了不诉讼的选择。由于公诉人的资源限制,这些嫌疑人不会都进入庭审。所以,辩诉交易并不是对嫌疑人的状况的改善。
参考文献:
[1]陈瑞华著.比较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01).
[2]陈光中主编.刑事诉讼法(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09).
[3]张建伟.辩诉交易的历史溯源及现实分析[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8,(10).
[4]文江玲.辩诉交易之正义性辨析[J].法制与社会,2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