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新政策的实践与建议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4-05-28
2、建立并落实计划生育投入保障机制
中发(2000)8号文件下发后,鸠江区把计划生育经费投入情况纳入了区委、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同时也纳入了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并要求各级逐年增强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投入。2000年投入经费81.8万元,人均5.14元,2001年投入经费95.41万元,人均6.23元;2002年投入经费为106万元,人均6.94元;2003年投入经费129万元,人均8.43元;2004年投入经费215.06万元,人均13元,增长幅度为16.6%,11%,21.6%,66.71%,提前完成《决定》要求在2005年人均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达10元的要求。经费投入得到保障,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比例逐年上升。2003年、2004年领取光荣证人数分别超过当年出生总人口,均达1200人以上。
3、建立并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机制
积极开展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是鸠江区建立利益导向机制的一大特色:
一是建立并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机制。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激励机制,积极发展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事业,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政治上有地位,在经济上有实惠,在生活上有保障。为认真落实《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我区1994年就下发了鸠发[1994]49号文件,文件明确规定了给予两女户结扎和放弃二孩子生育指标一次性给予400元办理养老保险。中发[2000]8号文件下发后,我区及时下发了鸠发[2000]22号文件,明确规定了对放弃二孩生育指标不再生育的夫妇一次给予600元办理养老保险,对两女户结扎的夫妇一次性给予400元办理保险。为加快实现计划生育工作的两个转变和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步伐,促进人们的婚姻观念和生育观念的进一步转变,2003年5月我区根据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芜湖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了《中共鸠江区委,鸠江区人民政府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的意见》(鸠发[2003]25号文件),文件再次明确规定了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本人申请放弃不再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奖励,对施行绝育手术的两女户,一次性奖励400元。10年来我区共对施行绝育手术的两女户奖励180800元,452人,奖励放弃二孩生育指标不再生育的908人,奖励金额达732000元。尤其是鸠发[2003]25号文件下发后,当年有564对夫妇申请放弃二孩生育指标,123人施行了生育二女后的绝育手术,两项合计政府共奖励人民币61.38万元。根据目前统计,2004年全区有800对夫妇申请要求放弃二孩生育指标,仅此一项将奖励资金达80余万元。
二是建立并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实施奖励扶助机制。2004年国家人口计生委在芜湖市开展了农村部分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我区是其中之一,为扎实做好这一有利于农民,有利于计划生育、有利于民之本的工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先后指派计生委,镇、街道计生办四次深入农户进行调查摸底,四次实行张榜公布,最后确认了90名符合奖励扶助对象,完成了国家试点调查工作。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是《决定》规定的六条方针之一,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思想和意识,体现了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只有树立人本意识,解决群众后顾之忧,才能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低生育水平才能得到稳定。
三是建立并落实计划生育各种保障机制。近年来,我区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妇幼安康保险,节育手术安全保险、计生专干养老保险等保障制度,着力解决计划生育户的保障问题,并逐步形成了较好的保障体系。几年来为6146人办理了妇幼安康保险,保额达30.73万元,为55名计生专干办理了养老保险。从2005年元月开始,为8000名失地农民每月发放110元基本生活费,年发放金额达1000万元,为5000余名手术者办理了手术安全保险,独生子女保健费兑现率达80%。由于利益导向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极大地调动了群众自愿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在13亿人口宣传周活动中,我区宣传部实地采访了部分群众,他们深有体会的感受到"昔日计划生育,今享党的温暖,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没有亏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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