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大国怎能忽略农村人才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4-06-01

  以产权关系为基础的合作社规模化经营,要求其按工业组织的分工原则进行内部分工,并按工业组织的成本——收益原则进行合作社业绩的核算,合作社生存发展的需要迫使其按照现代企业的分工进行组织结构的设计,根据现代企业的分工思想设置总经理、农资采购、种养、农产品销售、品牌建设、财务管理等专业职能。农村后继人力资源的培养,特别是合作社需要的各类专业人员无法通过合作社的自我培养和招聘完全实现,必须立足于新农村建设和农业基础性地位维护的高度,将农村后继人力资源的培养纳入到国家战略人力资源培养的层面。

  世界上农业产业化程度较高国家的农民培养方式对中国有很多的借鉴意义。日本的农业教育体系从低到高形成了5个层次,农业指导士教育、就农准备教育、农业高等学校教育、农业大学校教育和大学本科教育。德国的农民教育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德国的农业教育区别于普通高校自成体系,专门为农业产业化生产培养人才。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中国的实际,着眼于长期,可以在国家“村官”工程的基础上,仿照国家免费师范生教育工程,在高校开设免费农村社会管理和农民合作社专业管理的村官专业,培养农村所需的各类经营管理人才;中期基于面向农村的乡镇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设合作社管理的有关专业,培养实操性的人才;短期结合村官工程,为村官提供系统的合作社经营管理培训,一方面为村官聘期结束后留在农村创业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可将合作社经营管理知识在农村的培训传播作为村官聘期内的工作职责。通过长、中、短期的人才培养工程,在国家立项编制教材的基础上,系统培养各层面的农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