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改革的探析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4-06-01
近年来,规模日渐庞大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的规范管理日益受到关注.具体地说,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是单位占用的全部资产中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的那部分资产,是行政单位完成工作任务的物质基础。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看,这关系着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各种公共产品(服务)的状况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关系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事业单位改革的全面推进。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出现了诸多问题,这不仅给国有资产的安全造成极大隐患,而且加大了政府的运行成本。
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必要性
(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关系到维护社会生活正常化的基本条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部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将促进社会朝着进步、科学、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精神财富的重要手段。
(2)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适应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体制改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适应行政事业单位改革分流、精简机构、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服务性部门或经营性单位必须从原单位分离出来,由此而带来了大量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问题。事实上,体制改革前就已有一些单位出于利益及诸多因素的考虑,已经通过出租、转让、合伙、开办经济实体等方式将本属于非经营性的资产转化成了经营性资产来进行经营获利。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
1.基础管理十分薄弱
制度不全,家底不清,账外资产大量存在。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主要依靠财政资金购置和维修,使用不计成本,不计盈亏。因此,长期以来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对这部分资产不够重视,没有建立和健全规范的财产管理制度。这导致单位“家底”不清,管理混乱,账实不符,账外设账的现象十分普遍,造成资产的损失和浪费非常严重。
2.缺乏完善的法制建设
一方面,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但是,有关的管理制度与法制建设却远远滞后于实践,至今仍没有出台一套完整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另一方面,各级立法机关与管理部门尽管也出台了一些局部性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与规章制度,但部分法规、制度之间互有矛盾,使执行部门无所适从。
3.体制不顺,职责不清
在实践中,多头资产管理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关系上,职能交叉,分工不明,而这种不规范必然使监管权力的交叉重叠与缺位并存。在这种情况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操作层面出现的违规操作就不容易被发现和处罚了。而且,资产监管常常将其重点放在资产的后期管理和实物管理上,而对资产的前期配置、末期绩效评价以及价值管理等重大问题均不够关注。
4.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1)擅自处置国有资产,资产只是保留在账上,对责任人造成的损失不报告、不处理,更谈不上赔偿或追究责任。(2)部分资产长期挂账,未及时进行清理,形成呆、坏账。(3)大多数单位的无形资产未进行资产评估,没有入账或登记,低价转让或无偿使用的现象时有发生。(4)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管理不规范。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健全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一是依法理财意识淡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意识的淡薄、观念上的偏差、认识上的误区,是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相对落后的思想根源,主要表现在认识偏差。
二是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体制不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未列入预算管理体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失去了一个重要的约束手段。三是监督机制不完善。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并未建立起由内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监督机制,内部监督不到位,外部监督又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有效的监督方式和监督途径还有待进一步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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