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流产与宫颈糜烂关系的探讨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0-07-12
【关健词】人工流产 宫颈糜烂 探讨
人工流产术是避孕失败后的一种补救措施,但其手术并发症多而严重。为了探讨人工流产与子宫糜烂的关系,笔者对我院2006年1月-2008年月12月妇产科门诊的1065例人工流产受术者进行了宫颈糜烂统计与分析,现报道如下:
1 资料来源与方法
1.1资料来源 本文资料来源于我院2006年1月-2008年月12月妇产科门诊的人工流产病历登记卡,共1065例。
1.2方 法 将受术者按人工流产次数、宫颈糜烂分度以及两次以上受术者与宫颈糜烂的关系进行构成比分析。
2 结果
2.1在1065例中有819例未采取任何避孕措施,占76.90%;246例为带环怀孕者,占23.10%,未婚先孕者79例,占7.42%。
2.2人工流产次数与宫颈糜烂构成比见表1,表中有两次以上人流史者共350例,占人流总数的32.86%,其中包括未婚先孕者。
2.12受术两次以上者与宫颈糜烂的关系:350例宫颈糜烂中有142 例是I°宫颈糜烂,其中62例受术两次以上,占43.66%。在168 例II°宫颈糜烂中有85例是两次以上受术者,占50.60%,在40 例III°宫颈糜烂中有33例是两次以上受术者,占82.50%。
3 讨论
3.1本文资料提示 做人流手术越多,经历术中的风险就越多,手术操作对宫颈造成损害也就越多,宫颈糜烂的发生率越高。人工流产术不仅损害宫颈,对宫腔、宫体都可能造成不同程度的损伤。因此,笔者认为:人流手术绝不应视为计划生育的主要手段,而应推行因人而宜、切实可靠的避孕方法。这样,便可避免因反复人流导致宫颈内膜不同程度的机械损害,预防宫颈糜烂,减少人工流产及其给妇女身心带来的伤害。
3.2各级医疗保健部门应继续开展已婚育龄妇女病的普查普治工作,做到防治结合,同时做好各种避孕措施的落实工作。
3.3加强对已婚育龄妇女的健康教育工作,向她们讲清正确使用各种避孕工具的方法、频繁施行人工流产术的危害性,并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使用安全可靠的避孕方法,既做到计划生育、又保证身心健康。
3.4加强婚前性道德教育,普及青春期卫生知识。统计调查中,有7.42%的人未婚先孕,人工流产对她们是迫不得已的终止妊娠方法,这对她们不仅在心理上、身体上造成伤害,还可导致不孕症等疾病的发生,影响今后家庭生活质量,因此,要动员全社会参与抓好对未婚青年的性教育,使他们具备健康的身心素质。
3.5对边远山区的妇女加强计划生育政策和妇幼保健知识的宣教工作,她们大多是计划外怀孕,因而反复实施人工流产术。对此应完善的妇幼保健工作网点,定期检查,登记造册,便于及时掌握情况。
3.6 育龄女性平时还需要注意讲究性生活卫生,适当节制性生活,坚决杜绝婚外性行为和避免经期性交;降低引产的发生率,以减少人为的创伤和细菌感染的机会;凡月经周期过短、月经期持续较长者,应予积极,防止分娩时器械损伤宫颈,产后发现宫颈裂伤应及时缝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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