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从业人员HBsAg携带状况统计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7-02-28
急性患者应隔离治疗至病毒消失。慢性患者和携带者可根据病毒复制指标评估传染性大小。复制活跃者尽可能予抗病毒治疗。凡现症感染者不能从事食品加工,饮食服务,托幼保育等工作。对献血员进行严格筛选,不合格者不得献血。加强托幼保育单位及其他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餐具、食具理发、美容、洗浴等用具消毒制度。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接触患者后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提倡使用一次性注射用具。对带血及体液污染物应严格消毒处理。加强血制品管理,每一个献血员和每一个单元血液都要经过最敏感方法检测HBsAg和抗-HCV。阳性血液不得使用。采取主动和被动免疫阻断母婴传播。
参 考 文 献
[1]常少英.山西省病毒性肝炎血清学流行病学调查[J].中国病毒性肝炎,33.
[2]连志浩.流行病学[M].第3版.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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