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剂学“药群”概念的提出及意义
【关键词】 方剂学;药群;君臣佐使;组方原则;组方结构
方剂是辨证审因确定治法之后,按照一定的规矩(组方原则),选择合适的药物,并明确其用量,使之层次分明,切中病情的药物配伍组合。从概念上看,自《内经》提出“君臣佐使”组方原则以来,“君臣佐使”已经被公认为指导组方的基本原则。但是,近年来其作为组方原则受到了质疑,如第7版《方剂学》把“君臣佐使”作为组方结构而非原则,代之以“依法选药,主从有序,辅反成制,方证相合”[1]。但也有人对此观点提出质疑[2]。这种争论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关于“君臣佐使”在阐释方理、指导临床遣药组方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笔者现拟对“君臣佐使”理论的局限性进行探讨,进而论述方剂学“药群”概念的引入及其意义。
1 “君臣佐使”理论的局限性
就方理而言,方剂学界对某些方剂君臣佐使的划分还存在很多争论,如芍药汤是否以芍药、炙甘草汤是否以甘草为君药之争的问题,一直有不同的看法。再如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有的教材认为麻黄和石膏共为君药[3],有的则认为麻黄为君药、石膏为臣药[1]。而从临床实践看,“君臣佐使”的理念难以具体实施,操作性差。临床医生在处方时,更多的是侧重药群的使用,如见到温热邪毒而致发热、咽喉肿痛、头痛、舌红、脉数的热毒证,选用清热解毒的药群如金银花、连翘、板蓝根等,再加上清利咽喉头目的药群如桔梗、甘草、牛蒡子等,而很少、也难以对每个患者的处方都进行君臣佐使的划分。
因此,笔者认为,把“君臣佐使”作为组方原则和组方结构都有其合理性的依据。但如果方剂学组方结构中引进“药群”的概念,对于阐释复杂方剂(大方)、临证使用和组成复杂方剂似乎更具有理论和实践上的指导意义。
2 “药群”概念及其与方剂学“君臣佐使”组方原则的关系
2.1 关于方剂“药群”概念
方剂的“药群”是指体现一定治法、针对某病或某证的药物集合。引进这一概念后,某些具体的方剂就可以看作是“药群”组合而成的有机整体。这种药群从组成上看可能是一些药物的组合或者基础方剂,功效上可能是功效相近或相反的药物集合,主治上可以划分为“证药群”或“病药群”。如八珍汤,按照组成可分为四君子汤药群和四物汤药群,按照功效可分为补气药群和补血药群,按照主治可分为气虚证药群和血虚证药群。
2.2 “药群”与“君臣佐使”的关系
“药群”概念的提出并不意味着君臣佐使组方原则完全没有意义,二者不可以互相代替,君臣佐使仍然具有理论和实践上的指导意义。
2.2.1 药群中存在君臣佐使 “药群”概念提出后,方剂可以看作是在辨证论治原则指导下、针对具体病证、由不同药群构成的有机整体。诚然,我们也可以把方剂看作一个系统,是在组方原则指导下组成的有机整体,由若干个小的系统(药物)构成。一首方剂的功效不等于各个单个药物功效的简单相加,而是各具特色药物组成的功能有机体[4]。也可以这样理解,在方剂这个有机整体中存在着不同的系统(药群或基础方剂),因此,药群中也就存在着君臣佐使药物。如清瘟败毒饮这个方剂中就存在清气分热药群(白虎汤)、清血分热药群(犀角地黄汤)和清热解毒药群(黄连解毒汤)3个基本药群(基础方剂),而每个方剂中都有其各自的君臣佐使药物。
2.2.2 方剂中存在着君药群、臣药群、佐药群 就具体病证而言,很少有单一病证者,多数情况下存在着兼病或兼证;与之相对应,针对具体病证的方剂就存在着针对主要病证的药群(君药群)和针对兼杂病证的药群(臣药群、佐药群)。如逍遥散主治肝郁血虚脾弱证,也就是说这首方剂的主治病证存在着肝郁主证、血虚和脾弱兼杂证,重在疏肝,兼以健脾养血,其相应的药群则为疏肝解郁君药群(柴胡、白芍、当归、薄荷、甘草,实际上为四逆散加减)、养血药群(当归、白芍,实际上为四物汤加减)和健脾药群(白术、茯苓、甘草、煨生姜,实际上为四君子汤加减)的臣药群和佐药群。因此,方剂中药群存在着君、臣、佐等地位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