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枣口服液治疗脾肾不足型小儿厌食症疗效观察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5-06-05
              作者:阎秀菊,吴敏,周亚兵,倪建俐,王树霞

【关键词】  小儿厌食症;杞枣口服液;脾肾不足;健脾益肾

杞枣口服液由枸杞子、海参、太子参、大枣、珍珠、益智仁、焦山楂组成,具有补肾健脾和胃、益气养血、消食化积的功效,用于治疗因厌食出现神疲乏力、食欲不振、面色无华、记忆力减退、生长发育迟缓、盗汗、佝偻等脾肾两亏的严重厌食症患儿。为进一步观察其临床疗效,笔者对采用杞枣口服液治疗的30例脾肾不足型厌食患儿进行了临床观察,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诊断与纳入标准

    西医诊断标准:①长期食欲不振,见食不贪,入食量较前明显减少,病程在2周以上,排除其他系统疾病;②体重增长停滞或减轻,有不良食欲习惯或喂养不当史;③年龄在2周岁以上,12周岁以下。厌食症脾肾不足辨证标准:不思饮食,食而不化,大便偏稀夹不消化食物,面色少华,形体消瘦,神疲乏力,发疏无华,鸡胸龟背,发育迟缓,舌质淡、胖,或有齿痕,舌红,苔少,脉弱无力[1]。脾肾不足型证候量化标准:①食欲不振,进食量比正常同龄儿减少1/4(轻度)计3分;进食量比正常同龄儿减少1/2(中度)计6分,进食量比正常同龄儿减少3/4(重度)计9分;②体重不增、腹胀、恶心、呕吐、神疲乏力、发疏无华、身材矮小、大便稀或便秘分别计2分。评分≥9分者入选。

    纳入观察的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过程应符合临床试验管理规范规定。

  1.2  排除标准

    有严重心、肝、肾、造血系统和内分泌系统等原发性疾病;已使用治疗小儿厌食症药物治疗,致药物疗效难以判断者;年龄在2岁以下及12岁以上者;或已知对本药成分过敏者;近3个月内参加其他药物临床试验的患者。

  1.3  一般资料

    选择2008年4月1日-2008年6月30日本院中医儿科门诊就诊的厌食症患儿30例,均符合纳入标准。其中男18例,女12例,平均年龄(6.44±2.97)周岁,病程最短15 d,最长1年。

  1.4  治疗方法

    口服杞枣口服液(浙江泰利森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B20020312),2次/d,1支(10 mL)/次,14 d为1个疗程,服用2个疗程。分别在治疗前及每疗程结束后进行量化评分,服用期间停用其他补益脾胃药物及可能影响本试验疗效观察的药物。

  1.5  观察指标

    观察食欲不振、体重不增、面色无华、腹胀、恶心、呕吐、神疲乏力、发疏无华、大便稀或便秘等症状与体征改善情况。

  1.6  疗效标准

  1.6.1  厌食疗效判定标准 

  痊愈:厌食症状消失;显效:厌食症状明显减轻,积分值减少≥75%;有效:厌食症状减轻,积分值减少≥50%,<75%;无效:厌食症状未见改善,积分值<50%。疗效指数(%)=(治疗前积分-治疗后积分)/治疗前积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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