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提高药品稽查工作的几点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晓明 董庆 时间:2015-10-12
【摘  要】 药品稽查工作不但可以监督药品的质量,规范药品市场,还具有打击假冒伪劣药品,保护人民安全用药的重要职能。本文对目前药品稽查工作中存在问题,发表一些主观的个人看法,并期盼着我国药品稽查工作在质量上取得更长足、更巨大的进步。
【关键词】 药品稽查;思考
 
 在近几年假冒伪劣药品的隐蔽性和技术性不断提高的新形势下,药品稽查工作人员只有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才能做好药品稽查工作[1]。众所周知,药品是特殊商品,其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乎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好坏及性命安危。所以,针对目前药品稽查工作的现状,笔者发表自己对药品稽查工作的一点个人的看法。
1  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尚需完善
 由于现行法律对部分条款没有规定相应的处罚办法,这就造成了当前药品稽查工作的开展受到了很大程度的限制,同时也是很多行政管理相对单位或个人对稽查工作人员的工作不予以配合的原因所在。此外,国家对药品生产及经营单位进行了严格的“许可证”准入制度,但是对于药品使用方面的检查上,并没有明确的评定标准[2] 。所以也就造成了很多涉及药品的单位在药品管理上总是有着诸多诟病却难以纠正。综上,作为药品稽查工作人员,衷心的希望国家可以早日制订出实际应用性强的法律、法规,为稽查人员的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同时,国家还要抓紧《药品使用许可证》制度以及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出台,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只有做好这些工作,才能使药品稽查人员在药品检查过程中,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强有力的保证人民大众的用药安全。
2  加大药品相关信息的宣传工作
 在新的形式下,不单要科学并全面的明确药品稽查的目标和任务,更要加大对药品相关信息宣传工作的力度,让更多的涉及药品的单位或个人对药品的相关知识有充分的认识。首先,让他们明白药品在采购、保存、使用的正确方法以及假冒伪劣药品对人体的巨大危害,违反相关药品法规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特别是那些偏远农村的诊所从业人员,更要加大宣传力度。其次,对于全国各地药品监督部分已经查出的不合格药品应该通过互联网、电视、报纸等多个渠道予以通报。再次,要注重收集那些在各种平台上制作大量广告的药品的信息,此类畅销药品常常是假药的热点对象。最后,要将药品稽查工作的举报投诉制度整合好,落实好“首问责任制”。药品稽查工作的质量高低并不是罚了多少款,而是是否起到了预防假冒伪劣药品流通的作用[3]。综上,必须加大药品相关信息的宣传工作,才能强化涉及药品相关单位或个人的法律意识,增强全民的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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