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药害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5-10-12
1 药害定义
药害(drug misadventures)是用药固有的医源性意外风险,它使用药者因接受或遗漏用药而受到往往是非预期的、不能接受的伤害,其发生与原有疾病有关或无关,可能涉及人为及(或)系统的差错、免疫学或特异质反应。与药物不良反应(合格药品正常量用法的意外有害后果)相比,除两者都包括过敏与特异质之外,药害还可能与不合格药品(成分、包装、调配、标示问题)与不正常用法(适应症、用法、用量有误)有关;表现可能明显(休克)或隐蔽(耐药菌)。
2 药害类型
与ADR相同,有A型、B型两个主要类型和C、D、E、F四个附加类型。
A型:可预测、剂量相关、较易防治的药效过强。
B型:不一定可预测,剂量无关,药效无关的奇特反应,如过敏、特异质。
C型:长期用药的慢性毒性,如止痛药胃损害、中草药肾病、抗精神病药所致迟发性运动障碍。
D型:延迟至用药后若干月、年出现,如致畸,致癌。
E型:停药后出现反跳,如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
F型:药物相互作用所致不良反应。
3 药害的发生率
早在20世纪70年代,世界卫生组织就指出,全球有1/3的病人不是死于自然疾病本身,而是死于不合理用药。药害的严重性与普遍性逐渐公开于全世界人们的面前。20世纪国外报道的重大药害事件有17起,累计至少死亡2万余人,伤残万余人。特别是“反应停”事件,更是令世人震惊。据统计,在2001~2008年间,美国病人因不良药物反应而死亡的人数上升了1/3,近两年来,美国药物不良反应死亡率仍然居高不下,美国医学会报道说,药害成为美国8%—10%病人入院的原因,除直接死于药物不良反应的3万多“院外病人”之外,美国医院每年都有10.6万名住院病人因处方药物的严重不良反应而死于医院中。我国不合理用药的情况也相当严重,据有关资料报道,我国每年住院5000多万人,与药源性损害有关的约250余万人。住院中发生不良反应的有500~1000万人。据统计,我国每年有19.2万人死于药品不良反应,其中抗生素造成的占三分之二以上。
4 药品的特性决定用药风险
药品的两重性、优质性、可获利性、个体差异性、专用性等诸多特性决定对广大用药人群,或多或少地总会存在发生药害的可能,可能性的大小及严重程度视合理用药水平呈制约的关系。社会人群尤其是在发展水平不高的社会,用药风险有必然性、普遍性、复杂性。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诸环节上的系统误差,加大了药害风险。防止药害首先要重视解决用药系统中的错误,多思考管理机制和体制上的问题。
5 药害促成社会药学的形成与发展
疾病模式的转变使人们不得不面对中风、癌症、心血管病、药害、呼吸系统疾病等人类五大杀手的挑战,促成对医学目的的反思,切身体会到所谓现代文明病(或不文明病)不仅是自然科学(生物学)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社会问题。在当前社会转型时期,对这一点更要有充分认识。除传统的面向药品的药学各专业二级分科之外,还要建立面向病人与社会的药学各专业,研究药物对自然人的作用应与研究药物对社会人群的作用相结合,这是21世纪药学的新天地。社会药学应包括:社会学、伦理学、药品法律法规、国家药物政策、药学组织等文科为主的二级分科。新世纪的药学应是文理并重的学科,在药学向微观世界进军,基因工程、纳米技术始终还要接受文明社会的检验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