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努力实现图书馆职业价值的提升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4-06-25
总之,图书馆职业在社会职业体系中属于相对“弱势”的群体,不代表主流价值取向,女性化、边缘化趋势明显。研究图书馆职业价值是为了在看清现实的基础上,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不断提升其职业价值、保证图书馆职业良性循环和持续发展状态。
三、提升图书馆职业价值的途径
1.加强职业自身建设是根本。
(1)加强职业道德建设,馆员职业道德原则是:①忠于职守、勤恳工作、全心全意地为读者谋利益;②忠诚于社会主义图书馆事业,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③读者至上,服务第一,勤奋学习,精通本行。目前图书馆员队伍中存在着职业道德淡漠的现象,不少人只片面追求个人价值而不能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所以应加强图书馆职业道德建设。如下措施是必要的,即:①加强图书馆职业纪律建设。图书馆应当经常地进行职业纪律的教育,大力倡导爱岗敬业,使馆员牢固地树立自觉遵守职业道德意识,在馆内形成良好的道德氛围和环境。②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在馆员中要大力提倡奉献精神,真正做到读者至上,服务第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建立图书馆职业资格准人制度,促进图书馆员职业价值的全面提升。所谓职业资格准人制度,就是按照国家或行业指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成为劳动者进人该领域的必备条件的一种制度。
目前我国图书馆界还没有推行统一的行业规范标准和严格的职业资格准人制度,(1)图书馆员上岗无行业统一标准,所以“任何人都可以从事图书馆工作,”图书馆的职业准人无法控制,导致图书馆成为“老弱病残收容所”。(2)图书馆工作中专业人员与非专业人员界限不清,因而工作的层次性模糊,收人的区别性缺乏依据,人力资源建设缺乏科学性。建立和实施图书馆职业资格准人制度,筑起一道职业的“门槛”,是深化图书馆人力资源管理体制的一个突破口,它将从源头上净化、强化图书馆人才队伍,并能增强现有馆员的职业危机感,形成良好的竞争和激励机制,以提升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职业资格准人制度的实施,将从根本上保证图书馆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社会地位,对改变和重塑职业形象、促进图书馆员职业价值的全面提升和提高图书馆及图书事业的社会认知度有着划时代的意义。
(3)建立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要完善竞争上岗制度,达到分流增效的目的;要按照岗位的类别,馆员劳动价值和工作业绩,拉开奖金和工资的档次,建立劳资奖惩制度;要改进原有的职称评聘方法,建立更为科学的职称考评制度;同时要关心职工的物质和精神的需要,为员工争取较高的社会地位,使员工对自身的职业有一种自豪感,激发他们的工作性和创造性。
(4)推行图书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在职继续教育等学习机制:在当前形势下,图书馆不仅要懂得传统的信息服务技能,还应该熟练掌握计算机与一定的网络技术,否则就跟不上时代的脚步,丧失为广大读者服务的能力。因此,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提高图书馆人员的职业素质,扎实做好本职工作,为读者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2.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宣传,积极向社会推介和宣传图书馆员的职业价值,提高社会认同感。
图书馆的读者服务工作是图书馆工作的重点,它直接反映了一个图书馆效能的好坏,也是衡量一个图书馆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尺度。因此,图书馆员应做好读者服务工作,读者满意了,同时自身的职业价值也得到了提升。加强宣传,提高职业的社会影响力,也是提高图书馆职业社会认同感的另一有效途径。
3.健全图书馆法制,保障图书馆员职业在整个社会的地位。
长期以来,我国图书馆法制建设比较落后,至今尚未颁布《图书馆法》。只有一些地方如深圳、上海、北京、湖北、内蒙古等地出台了一些图书馆地方法规条例。在许多方面,图书馆事业依然无法可依,如图书馆在整个社会的地位,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其服务宗旨、经费保障、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及待遇等均无法律依据,得不到应有保障。尤其是经费短缺问题,严重制约了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图书馆事业与图书馆员的社会地位息息相关。图书馆事业发达辉煌了,才有可能造就图书馆职业的显赫地位。因此,国家应加快图书馆法的立法进程,从根本上保障图书馆员的职业地位和各种权利,提高图书馆工作的行业地位,使图书馆工作成为一个人们羡慕的职业。人人关注这一行业,投身这一行业。总之,只要图书馆界一致努力,图书馆职业前途是光明的,图书馆撇价值终输大限度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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