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共管理理论与西部中心城市转变政府职能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杨继 时间:2014-06-25

  (三)区域创新活力明显不足,创新体系相对薄弱
  西部中心城市国有企业由于体制机制约束,缺少创新动力,主要依赖资源竞争;民营企业虽有创新动力,但经济实力不强,信贷融资困难,难以承担大规模的技术创新任务;高层次创新人才总体缺乏,尚未改变人才净流出状况;城市生活配套服务和总体创新氛围不足,影响创新企业和创新人才的集聚。可以说,区域创新体系远未形成,亟待优化科技创新环境。
  (四)民间组织先天不良,后天乏力
  西部中心城市的民间组织(主要指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大多依附在行业主管部门之下,存在自身能力不强、服务功能不全、发展动力缺乏等不足,不能通过社会化手段获取必要的人力、项目和资金资源,难以形成社会公信力和行业影响力,影响到政府职能转移。
  西部中心城市跨越式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各方面多领域的改革,关键环节是转变政府职能,特别是转变经济管理职能。
  四、对于西部中心城市转变政府职能的若干建议
  借鉴新公共管理理论,西部中心城市转变政府职能的目标应该是高屋建瓴,适度超前,统领全局,影响四周。
  一是立意要高,发挥西部大开发的示范效应。西部中心城市必须与国家的改革要求和城市的未来发展相结合,在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热点、难点上下工夫,率先有所突破,取得一定的成功经验,以便在区域内推广。二是思路要宽,提供区域大发展的城市样板。必须以全球化的视野,以区域共赢的理念,审视政府职能转变,为区域大发展提供城市样板。加大开放力度,着眼于世界经济在西部地区的纵深发展,着眼于西部地区乃至中国的共赢发展。三是模式要活,丰富中国现代化发展道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现代化发展道路日益清晰,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西部中心城市转变政府职能,既是局部领域的试点,也是中国现代化发展道路的丰富和完善。
  具体而言,西部中心城市可以从四个方面着手,积极稳妥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提升政府绩效,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
  (一)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
  要面向未来,积极调整经济管理职能。要强化宏观政策引导、市场监督管理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弱化微观经济管理和行政审批职能,把相关事务逐步转移出去。重点工作是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市场主体做好服务,引导区域发展向市场主导型转变。
  以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参考,西部中心城市要深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要求,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完善监督约束机制,确保行政行为公正公平、高效透明。
  要推进政府行政效能综合评估。根据不同部门的履职要求,制定新型的绩效评估标准和奖惩考核办法,加强行政绩效管理和成本核算,完善问责制度、监察制度和投诉制度,提高政府官员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改革行政审批和投资管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要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对法律不限制的领域,政府部门不再设立审批权限,全部改为备案制,由投资主体自行决策,自担风险。对依法需要保留的审批项目,全部实行承诺制度公开,加强审批责任。
  要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在经营性领域,政府投资要坚决退出,大力引导各类社会资本进入;在回报利润率较低的领域,要积极创造条件,采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在社会必需且无利可图的公益性领域,政府要积极介入,解决投资缺位问题。
  城市要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力度,扩大贷款贴息、研发补助、融资担保、税收优惠等帮扶享受面,简化相关操作程序,尤其要把解决“融资难”作为突破口。同时,要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让有潜力、有优势的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三)构建科技型城市,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