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集体林权改革的措施及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5-01-02
庆元县积极探索林木采伐管理新模式,进一步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控制生态公益林采伐,严肃查处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滥用林地等违法行为。以抓大案、要案及突发性案件为重点,积极调处山林纠纷;以防为主、调防结合,妥善处理群体性涉林信访事件;开展省际纠纷山场调查摸底,与毗邻省县签订了联手解决省际山林纠纷协议;积极协助乡村和民间调解组织的调解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
3完善集体林权改革的对策
3.1加大林权改革宣传力度,培训林改人员
在林权改革的村级实践中,不少村民对此一无所知,不太清楚林权改革的做法。因此,应利用宣传媒体,动用宣传车深入到各自然村广泛宣传林改的有关政策,并通过驻村工作队员入户走访或召开座谈会,使林改政策让干部、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以彰显公正。对参加林改的人员要进行林改步骤、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等业务培训[1-2]。各调查人员必须深入山头地块,根据权属小班、承包合同、造林者等不同情况进行认真细致地调查、记载,并对错误的山场界线予以纠正。
3.2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办事
林改能否稳步推进,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林改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各方面的配套改革,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管林改,层层落实,要建立“领导督办,组织实施,村组操作,部门服务,积极配合”的林改机制。工作的每步都要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法律规定进行操作,确保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依法、健康、稳步推进[3]。一是坚持政策的连续性。对自留山、责任山、退耕还林地及有偿流转山,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妥善处理,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二是坚持尊重农民的意愿。农民群众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体,也是改革的受益者和操作者,一定要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更多地听取老百姓的意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
3.3引导创建新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
林改后,集体山林分到了千家万户,单家独户经营为主的格局由于产权清晰、利益直接,短期内必然会促进林业生产力的发展,但这种格局如果长期延续下去,势必不利于林业经营水平的提高和生产力发展。林业的特点和国内外的经验告诉人们,林业最终还是要走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经营之路。因此,在明晰林权、林农自愿和明确利益分配的基础上,必须科学引导林农以家庭联合经营、委托经营、合作林场、股份制林场等形式,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培育和发展一批新型的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同时,在自愿、依法、有偿、规范的原则下,促进并带动一方经济发展和林农致富[4]。
4参考文献
[1] 浙江省林业厅.浙江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资料汇编(1-4)[S].杭州:浙江省林业厅,2006.
[2] 郭华明.南平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存在问题及对策[J].林业勘察设计,2005(2):92-94.
[3] 陈永源,谢德海.福建省南平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践与建议[J].林业经济问题,2005,25(5):291-294.
[4] 朱小静.论林权流转的监管——基于福建省南平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经验[J].安徽农业科学,2009,37(1):394-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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