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麻镇农业及农村环境保护现状及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5-01-02
切实加强水、土地、森林、矿产等重要自然资源的管理,严格资源开发利用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标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资源开发重点建设项目,要求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建立生态功能保护镇,保护生物多样性。在河(库)源头镇、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及生物多样性丰富典型地区,抓紧新建、扩建一批生态功能保护村和自然保护村,使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4丹麻镇农业及农村环境保护的对策与措施
4.1建立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
把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辖镇生态环境质量负责制、各部门对本行业和本系统生态环境保护负责的责任制落实到位。明确资源开发单位、法人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实行严格的考核、奖罚制度。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纳入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保证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建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审计制度,确保投入与产出的合理性,维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建立行之有效的农业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各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全镇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县环保部门应做好综合协调与监督工作,计划部、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局、国土资源和建设部等部门应加强自然资源开发的规划与管理,做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4.2调整财政投入,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调整财政投入结构和方式,建立政府引导资金,通过政府投入、股权收益让利、财政贴息、前期活动补助等措施引导社会资本对农村生态、公益事业的投入。探索水权转让、矿业权招标、水域有偿开发等制度,建立和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渠道。积极争取上级环保部门的资金支持,努力争取国家、省、县环保专项资金的投入,要在污染源专项治理、镇域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农村改水改厕、能源建设等方面有所作为。
4.3完善政策法规制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扭转“人治”,加强法治化,推动丹麻镇农村环保产业市场化进程。加强法治治理是丹麻镇农村由以人治为特征的计划经济体制向以法治为特征的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客观需要,是丹麻镇农村法治建设的关键。因此,转变农村环保法制建设中出现的以“人治”为核心的作风方式,提高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全面发展的思想意识,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5]。
完善农村环保法律体系,使之统一化、规范化和高效化。规范丹麻镇农村环保管理体制,促使环保法律体系的高效实施。为了在丹麻镇有效实施环保法规,必须提供一套强有力的管理体制作保障:应建立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制度、农业环保责任制度、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定量考核制度和兽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等。
健全执法机构,强化执法队伍,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要不断提高丹麻镇基层执法队伍人员的政治觉悟,使其能抵制各种腐败现象的侵蚀,严格依法办事,作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6]。在全镇范围内,加强环保法制宣传,提高干部和农民的环保法律意识。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重点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布局、工程立项、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等方面提供政策与法律的扶持。
4.4加大宣传力度,重视科技创新
充分利用媒介进行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提高农民对农业及农村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责任感[7]。要重视基础教育和科普教育,开展农业及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科技创新,为丹麻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5参考文献
[1] 姚良云.浅谈农村环境保护与新农村建设[J].科技资讯,2010(9);128.
[2] 王瑞萌,崔盛军.浅析农村环境保护实用技术[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10):189.
[3] 张伟文.浅析农村环境保护的现状及管理对策[J].现代企业文化,2010(6):127-128.
[4] 梁贤,林涛.新农村建设的路径创新研究[J].河南农业科学,2007(12):5-7.
[5] 陈壹恣.对完善中国农村环境法制的建议[J].世界环境,2008(5):49-51.
[6] 蔡安宁,张春梅.对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思考[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08(6):53-55.
[7] 丁勇荣,白学军.江苏泰兴农村环境问题及对策[J].科技创新导报,2010(15):149-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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