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5-01-02
关键词林业专业合作社;现状;存在问题;对策;辽宁东港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能大力提高农民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能降低成本,增加收益[1]。自2007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以来,东港市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在两年多的时间有了长足的发展,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现就东港市林业产业合作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进行探讨。
1东港市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截至2009年末,东港市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民涉林专业合作社共有49家,入社成员1 091人,注册资金1 755.39万元,基地规模达6 546 hm2。其发展特点:一是发展速度快。二是产业覆盖面广。其中板栗专业合作社10个,经营规模5 200 hm2;苗木花卉专业合作社5个,经营规模126.7 hm2;中药材专业合作社9个,经营规模898 hm2;水果专业合作社10个,经营规模86 hm2;黄菇娘专业合作社1个,经营规模10 hm2;食用菌专业合作社12个,经营规模77.3 hm2;柞蚕专业合作社1个,经营规模33.3 hm2;养貂专业合作社1个,经营规模2 600头。三是组织形式多样化。有:“经营大户+农户”的户户合作形式;“经纪人+农户”的产销合作形式;“公司+农户”的产供销一体化合作形式[2]。
2存在的问题
2.1宣传不够,认识不到位,品牌意识不强
由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力度小,群众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认识不到位[3]。据调查,有农民对合作社知之甚少,并对其存在误解,认为合作社不能自主经营。在经历了2~3年尝到甜头之后,才逐渐认识到合作社是为农户服务的机构,能组织农户以低于市场价格集体采购化肥、农药、种子等。组织订单生产,使销路畅通,价格高于零散销售,真正做到了降低成本、增加效益。但目前东港市只有少数合作社组织有了自己的产品品牌,大多数对申办专利、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认证知之甚少,直接影响到产品的知名度、销路和价格。
2.2政策扶持不够,缺乏人才,水平低下
目前虽然有些地方成立了农民合作专业组织,但是扶持力度不大,没有充分发挥合作社组织的作用。虽然相关部门为农民合作组织制定了一系列扶持和优惠政策,但还不够全面和完善,税收优惠和财政扶持十分艰难。比如在生产的贷款上没有优惠,农民贷款发展生产很难。在税收上也没有给予优惠。现在的合作社基本都是当地的种植大户、“能人”或者村干部等牵头,这些人大多有一定的经营理念,但是作为带领农户共同致富的合作社带头人,水平和经验明显不够,对市场的调研、判断、决策能力不足,直接影响到合作社成员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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