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生态公益林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5-01-02
生态公益林虽然拥有丰富的林木、林地和景观资源,但为了更好保护生态公益林,一般是禁止或限制生态公益林采伐利用,这拉大了商品林与公益林的经济利益差距,林权单位对生态公益林工作抵触情绪越来越大,造成一些生态区位重要、需要新划入的公益林界定工作难以开展,生态公益林的保护与利用矛盾日益突出。
3对策
3.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提高生态防护功能
生态公益林建设是以自然、经济和社会多方面为基础的复杂系统工程,规划和布局要纳入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总体目标中去,根据国家建设需要及时调整和补充生态公益林布局,使生态区位功能日趋完善,提高防御自然灾害能力,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3.2改善林分质量,增强生态防护效益
对于那些林分质量不高、防护功能弱,林地利用率低、防护效益差的公益林,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强化管理,通过实施补、封、抚等低效公益林改造技术措施,培育乔灌相结合、多树种混交的复层异龄林,逐步改善林分质量,增强防护效益。
3.3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
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要在稳定生态公益林林木所有权基础上建立主体落实、监管到位、补偿合理的责权利相统一的管护机制,坚持公开、公正、规范操作原则,确保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享有平等管护收益权。管护模式要根据当地生态公益林资源状况和林农对山林的依赖程度,因地制宜,实行股份均山联户管护、责任承包专业管护、相对集中委托管护等管护模式。在落实管护主体基础上,林业管理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和检查职责,县、乡、村要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按照签订的管护合同定期进行全面核查,哪个地块出了问题追究该地块人员责任,对不能及时发现破坏公益林或发现却故意隐瞒不报的护林员和监管员要给予相应处理,对盗砍滥伐破坏生态公益林不法分子给予严厉打击,有效促进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落实。
3.4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制度,要遵循“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合理承担”的原则,多渠道筹集生态公益林补偿金。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各级政府要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生态公益林补偿金投入,提高补偿标准,增加林农管护积极性。二是建立收益者合理负担的直接补偿机制。可以从依托森林资源开展旅游经营收入中或利用水资源发电企业收入中提取一部分资金,用于生态公益林补偿。三是认真落实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生态公益林补偿的政策,鼓励社会各界通过认养、冠名等方式,捐资和保护建设生态公益林。要明确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的用途,生态公益林补偿金使用项目应是生态公益林所有者补偿费、护林员管护费、林级组织监管费以及资源监测、检查验收等公共管护费,严禁补偿金挪作他用。要加强对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的使用管理,生态公益林补偿金要做到专业存储、专款专用、单独建账,各级财政、林业、审计等部门要加强部门合作,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进行抽查,监督资金是否按时足额到位,有效防止资金截留、挤占、挪用。
3.5积极开展生态公益林科学利用
为充分发挥生态公益林多种效益,增强自我补偿能力,应在保护前提下积极开展“以非木质利用为主,木质利用为辅”的科学利用。一是拓展非木质利用途径。科学合理利用生态公益林丰富的林地、林木和景观资源,引导林农在公益林下种植珍贵树木、中药材、食用菌等,开展林下养殖,有条件地方可开发“森林人家”等生态旅游项目,增加生态公益林经济效益。二是开展限制性木质利用。根据不同区位对生态公益林实行分级管理、有限利用,对于生态区位重要、采伐后难以更新的重点公益林禁止采伐利用,对于一般保护公益林中的林木允许采取择伐、小块状皆伐方式合理利用,利用同时要补种一定数量阔叶树,以改善林分结构,增强生态公益林防护效能。
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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