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协会吴强:平息互联网纠纷不能只靠自觉

来源:岁月联盟 编辑:猪头三 时间:2011-01-10

  从10多年前第一批创业者开始做互联网这块“大蛋糕”,到今天各路人马一拥而上“抢蛋糕”,互联网这块市场的潜力不断被挖掘,一个又一个财富奇迹相伴而生,但随着互联网行业越来越繁荣,它所涉及到的问题与纠纷也越来越严重。尤其是2010年,互联网行业为4.5亿网民上演了一场又一场令人眼花缭乱的演出。对此,互联网协会理事、伍亿人才招聘网CEO吴强指出,如今互联网行业的各种纠纷与争议,都源于互联网行业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法律监督的缺位与行业道德的缺失,尤其是在法律约束力度上的不足,导致整个行业法律意识淡薄。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局面,不能单纯依靠道德的约束与个人的自觉,而必须从完善法律体系入手。

  吴强指出,版权纠纷在互联网行业纠纷中所占的比重最大,尤其在经济全球化越来越深入的今天,由于法律意识与知识产权意识上存在的差异,跨国版权纠纷也成上升趋势。最典型的代表就是一直处在盗版的漩涡中的视频网站行业,如今远赴国外上市的酷6、优酷、土豆等网站都在进行“去盗版化”,以避免在国外受到版权方的维权起诉及可能面临的巨额赔偿。“去盗版化”,走正版之路是视频网站发展的必然趋势。

  吴强说,伍亿人才招聘网从诞生至今,十年间也经历过有关版权的纠纷,影响最大的是与国际知名图片网站Greety Image的中国代理商——华盖创意(北京)图片技术有限公司的著作权纠纷,对方称我们未经同意使用了其三张图片,侵犯了华盖公司著作权为由向我们索赔3万余元,我们积极回应了华盖公司的诉讼请求,并在其一审撤诉后提起了要求确认不侵犯著作权的反诉。法院也认定我们没有侵犯华盖公司的著作权。这个案子提高了我们的知识产权意识和维权意识,但同时也必须正视一个问题,那就是从互联网传播的角度来说,网络上的信息纷繁复杂,作为信息的接受者来说,一一分辨每一条信息的真伪与出处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们更需要版权人建立一个和谐的,快速发展的经营模式。作为互联网企业,我们希望跟版权人达成的这种合作模式,以一种更好的方式为网民服务,为互联网企业服务。在这一方面,一个健全的版权管理与法律体系将使版权人与版权的使用人都有法可依,从而从根本上减少版权纠纷的数量。

  吴强表示,互联网行业还存在一个明显的问题就是抄袭。模仿是很多互联网企业在起步时都会做的事,严格来说中国的互联网行业就是一直在模仿国际上的一些成功企业案例或者成功创意。但模仿可以孕育创新,而抄袭则是赤裸裸地侵权。伍亿人才招聘网成立十年来,就遭遇到很多抄袭我们的网站,有一家网站从域名到版面都抄袭我们的设计,甚至连企业信息也只是换了个名称而已,导致很多用户误登录对方的网站,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损失。目前法院已经审理了这起案件,我们正在等待审理结果,相信法律会给予我们满意的答复。

  吴强分析说,创新力不足是当前中国互联网行业模仿或者抄袭的根本原因。Facebook火了,我们便开始做社交网站; Groupon刚打响了团购网站的第一炮,国内的团购网站也一拥而上,颇有“千团大战”的气势,但这种同质化极其严重的经营模式,导致所有的团购网站都无法获得真正发展。中国的互联网企业一直跟在国际互联网后边,悄无声息,步步跟随,一旦有任何有的创意或者成功模式,立刻将其复制带回国内。我们似乎更习惯“拿来主义”,而没有“自己创造”的意识。虽然网民的数量已经达到世界第一,但在互联网核心技术方面,我们现在做的还远远不够。这也是为何美国Google、Facebook等财富奇迹不断涌现的同时,国内被崇拜的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奇迹创造者仍然是十年前的那第一批淘金者。

  吴强指出,当前我国创新能力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一个能够激励创新的有效机制,尤其是一些新的创意刚刚面世,就为他人所有,产品开发所花费的巨大财力与精力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这对创新者的积极性造成极大地打击。如果有一个能够保护创新者、遏制违法侵权行为的有效法律体系与方案,那么相信民众的创新热情就能够被重新调动起来,我们才能够发挥出中国人的创新精神,重新焕发创新活力。中国拥有世界上数量最庞大的网民群体,有条件获得最丰富新鲜的市场需求信息,由此可见中国互联网的技术创新具有最有利的环境,所以我们必须完善当前的创新激励体制,实现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伟大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