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来抄去的互联网 谈文章的版权问题

来源:岁月联盟 编辑:zhu 时间:2010-03-21

  昨天黄健翔宣布关闭了自己的新浪微博,大概了解了一下事情的始末,原来是抄袭惹的祸,事情的经过可以看这里。

  我想抄袭与被抄袭是每一个博客或是网站都经历过的事情,老耿的博客虽然没开多长时间,但建立博客之初就是想记录一些自己的东西,所以尽管更新很慢,但不想为了增加内容而去转载其他人的文章。

  大部分独立博客都会在页面底部或是每篇文章的下面加上一个版权声明,如:除非特别说明,本站的所有内容均基于创作共用许可协议,这个协议的内容很简单:

  您可以自由:

  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放映、广播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本作品

  创作演绎作品

  惟须遵守下列条件:

  署名 — 您必须按照作者或者许可人指定的方式对作品进行署名。

  非商业性使用 — 您不得将本作品用于商业目的。

  相同方式共享 — 如果您改变、转换本作品或者以本作品为基础进行创作,您只能采用与本协议相同的许可协议发布基于本作品的演绎作品。

  这几行字都没有新浪网络服务使用协议的标题数量多,而老耿博客的声明更加简单,只有两句:

  转载请注明出处: 转载自老耿的博客—http://www.laogeng.org

  本文链接地址: 老耿的博客

  其实不管是创作共用许可协议还是像上面这种声明,都很简单,谁都可以转载或是编辑我的文章,但如果转载就请遵守上面的约定,保留原文的署名或是标明文章的出处,很公平,至于比一些有关部门的规定要公平和容易得多。

  尽管如此,但前段时间老耿通过Google搜索我一些文章的标题,还是发现了大部分的转载都没有注明文章的出处,或是将出处标注为其他网站,更有甚者,还将文中的“老耿”一词换成了他自己。

  就如下面这个转载:

  

老耿博客被转载的文章

 

  以下是老耿被转载得比较多的文章在Google.com搜索结果,篇幅有限就不截图了,完整搜索结果可以看这里或这里。

  我是一个比较死心眼的人,有一回把搜索结果中一些大点的网站编辑或站长能找到联系方式的都联系了一遍或是发了邮件。

  其中给像是新浪、网易、搜狐、泡泡网、硅谷动力、华军、天空下载、驱动之家等门户网站的编辑发的邮件全部石沉大海,没有一个有回应。

  一些比较相对上面比较小的网站像Admin5、中国邮箱网、IT人等网站都很快的回信并修改原谅添加了文章的署名和出处。

  可能有些人会说老耿你太矫情,可我并不这样认为,即便没有创作共用许可协议,注明转载的文章署名或出处也是对文章作者起码的尊重,毕竟我不是个专业写文章的人,可能写一篇博客文章都需要一两个小时的时间,而转载只需要CTRL+C和CTRL+V,不到一分钟就可以完成。

  另外,如果做网站的人随便采集或是抄一些文章就可以获得很多的访问量和收入,而写文章的人却连文章署名和标明出处这种最起码的尊重都得不到,那谁还用心写东西呢?

  最近的某论文抄袭事件抄出了国门,被指丢了中国人的脸,黄健翔抄了别人的一段话,可以被众人声讨,那门户网站这种“名正言顺”的抄袭,就是“正确”的吗?